第(2/3)頁 兩個孩子都算乖巧,半夜也沒有鬧人,安安靜靜到了第二天。 四個人販子,被傅雨櫻綁在簡易車板上在馬車后面拉著,孩子則跟著傅雨櫻坐在馬車里。 因為雪沒化太多,倒是方便拖著的車板減少摩擦力。 中午時分來到下一個城鎮,傅雨櫻去官府將孩子和人販子都送了出去,并說明了她所知道的情況。 當地知府大人對事情還是很重視的,但對傅雨櫻就不太重視了。 “案件本大人會處理的,人販子那是人人得而誅之,孩子的話我會書信一封讓人來接的。處理人販子太忙了,沒時間送。” 他是擔心之前的城鎮知府跟他搶功勞。 所以打算晚一點讓對方知道。 傅雨櫻又怎么會看不出來呢? 她不想暴露身份,但不給點壓力,這個知府是不會快點把孩子送回去,知道丟孩子的家里會多著急嗎? 于是她將宇文蘭送她的一塊純金令牌拍在桌子上。 “現在立刻安排人將孩子安全送回家。能聽懂嗎?” 這是宇文蘭送給她的,每次宇文蘭出門在外不想暴露身份,但又想調動當地兵力的時候才拿出來的,說是非常好用。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傅雨櫻就說也想要,宇文蘭特別仗義的跟炤王又要了一塊給了她。 炤王手里也只剩下這一塊,因為他出不了遠門,所以給人也不會心疼。 知府在看到令牌的瞬間就跪了。 大人物! “小、小人有眼不識泰山!這就去辦,這就去!” 傅雨櫻非常滿意的收回令牌,果然出門在外還是權利和人脈最好用。 “小江,我們走,之前已經耽誤了時間,今天不留在這里過夜。繼續趕路。” “是。” 知府安排完事趕回來,發現人不見了,連忙擦擦汗。 小廟容不下大佛,走了好走了好。 傅雨櫻連夜趕路,發現一路上路過的城鎮都或多或少有人失蹤的傳聞,只是因為事情較少而且不太頻繁,所以很多時候當地官府尋找一個月找不到后就會暫時將事情擱置。 這是從跨越那條大河之后就發現的事情。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