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問詢室中的記錄員,是一科的。 但是隔壁觀察室內的人,有一科,也有二科的。 方俊輝很清楚,這次必須把這胖子給辦了。 否則的話。 輕信嫌疑人,無端懷疑警員。 這頂大帽子一旦扣在他腦袋上,他的威望必定會大受打擊。 處長再有半年就退休了。 自己的學歷不如楊蕓。 若是威望也不如楊蕓的話,處長寶座,豈不是就要拱手相讓了? “孫平安!”方俊輝冷喝一聲。 “就算由你來判斷嫌疑人是否失去抵抗能力。” “那為什么你要下那么重的手?” “醫院的診斷報告寫著,嫌疑人雙臂骨折,情況較嚴重,需手術治療。” “童晶指導員是你師父對吧?你師父被嫌疑人捅了一刀。” “所以,你這就是含怒出手,打擊報復。” 要是楊蕓質問,看在那張臉的份兒上,孫平安還能心平氣和的說話。 可你方俊輝算個什么東西? 從一開始的態度,就表明了想找事兒。 既然如此,誰還會給你面子? 胖爺我懟不死你。 “你腦袋是進水了,還是被驢踢了?” “我要是打擊報復,下重手的話,直接朝腦袋招呼就完事兒了。” “一棍子打死,你知道我是在嫌疑人失去抵抗前還是失去抵抗后?” “我至于那么麻煩,非去攻擊嫌疑人的胳膊?” “你一個坐辦公室的文職警察,跑來質疑一個執行抓捕任務的外勤警察。” “這算不算外行指導內行?” “你有什么資格指導我的工作?” “警員執行抓捕任務,首要是保證自身安全,而不是去胡亂猜測嫌疑人會如何。” “我他嗎又不是嫌疑人肚子里面的蛔蟲,我能知道嫌疑人是怎么想的?” “你……”方俊輝無能狂怒,氣得說不出話來。 當然,更因為他找不到反駁孫平安的話。 “好!就算你是為了令嫌疑人失去抵抗能力,才打斷了嫌疑人的胳膊。” “那嫌疑人腿上的傷,你又怎么說?” “診斷報告寫的非常明確,多次重復擊打同一部位。” 在方俊輝看來,這一點根本無法狡辯。 可是,真的無法狡辯嗎? “按照警務條例,在抓捕嫌疑人后,嫌疑人若受傷,可進行緊急救治。” “有這條吧?方科長?” 孫平安的語氣戲謔。 “有!”方俊輝點頭道。 “我當時控制了嫌疑人后,發現嫌疑人腿部抽筋情況極為嚴重。” “所以我那是在緊急救治嫌疑人,緩解嫌疑人的痛苦呢!” “你少跟我胡扯。”方俊輝一拍桌子,怒道。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