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王宸勉力坐定,面色蒼白,搖了搖頭。 天子沒去看他,而是沉吟: “至于十六歲以下者……” 大夏的族滅律法,無論是三族還是九族,都有一條規定:‘罪者祖父、子、孫、兄弟、通居之人,不分異姓,凡年十六以上,不限籍之異通,不論篤疾廢疾,一律處斬。’ 十六以上——所以,默認十六以下是不用死的。 天子望向周徹,問道:“老六,你是受害之人,你說說怎么處置吧。” “且從輕吧。”周徹開口,給出了具L的從輕之法:“參與者直系親族,男子入奴籍,女子入章臺;非直系親族,男子改姓充為役夫,女子改姓賜家。” 奴籍和章臺不必說,就是典型的奴和娼,不再作為‘獨立人’而存活。 役夫則是被發配的朝廷勞力,有基本的為人自由,但要接受朝廷的勞役指派。 至于賜家,可不是給你換個家當小姐,而是由上面給你安排個家庭,進去當個小妾或者仆人。 這種家庭,一般以軍戶為多。 天子頷首:“那就這么辦吧。” 群臣齊道:“陛下仁慈、殿下仁慈!” 王宸轉頭,看了周徹一眼,竟微微點頭示意。 “此外,廷尉府上呈涉并州田糧案官員、未涉叛亂者,處腰斬,不涉家人。” “涉并州田糧案之大戶、未涉叛亂者,宗主處腰斬、其余相關人員處以斬首。另,拆分各家,遷離并州,毀其族譜、改其姓氏。” 到最后,天子方才起身,望著王宸一嘆:“司空,要等地震嗎?” 群臣凜然。 諸位皇子,也是面色一緊。 殺的人再多,對于他們而言,終究是那些看不見的螻蟻。 而這位,卻是廟堂和整個帝國的巨擘。 王宸長身而起,摘下頭冠,向天子俯身:“有罪之人,何須天棄?謝陛下恩。” “我已自呈罪狀在此,請陛下過目!” 他拿出厚厚一疊文書,是他昨晚所寫。 楊大接過,呈到天子案前。 王宸將冠擱下,轉而向周徹位置,跪地伏頭,三叩首:“王宸治家不嚴,使嗣君罹險,有罪!” 而后,又摘印綬,回轉天子,九拜之:“王宸負君之托、負諸官吏民之所望,有愧三公位,亦有愧為人臣,愿自請凌遲,以消罪身,請陛下恩準!”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