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怎么擴大ol的規模?史蒂夫的第一反應就是營銷。 “迪恩,你不覺眼前的ol聊天室就是絕佳的廣告嗎?” 史蒂夫已經愛上了這款軟件,甚至作為ceo,他自己每天都要逛一遍聊天室。 “瞧瞧,這充滿美感的交互界面,它們太方便了。 我敢保證,任何一個初學者只需要一天的時間,就可以熟練的使用它。” 迪恩確實是一個天才,史蒂夫無比確認這一點。 他的軟件設計理念和ol的“技術簡單化”原則完美契合,這也是當初史蒂夫接受迪恩投資的原因。 他認為自己和迪恩之間,對于互聯網的態度有獨特的共鳴。 “ol應該去《pc世界》雜志上宣傳我們豐富的在線內容,讀者一定會對我們的聊天室大吃一驚。” “好吧,這算是一個方向,那么網絡聯盟呢?”廣告或許會增加用戶對ol的黏性,但迪恩想要的更多。 “網絡聯盟?”史蒂夫總算把注意力從面前的電腦上移開,“迪恩,你的意思是和更多的成員合作?” “當然,ol是內容服務商,我們天然就可以和很多成員合作。 ps、uu、南方貝爾,借助他們的網絡,ol可以贏得更多的用戶。” 雖然聯盟內的成員都可以稱之為在線服務提供商,但這個名字涵蓋的范圍比較廣。 它可以是只提供網絡通信的運營商,不提供相關的內容訂閱服務。 這就和后世的電信、移動寬帶一樣,ps、uu、南方貝爾這幾家就屬于這一類運營商。 通常這些公司有自己的硬件設施,想要擴大規模的話,資金需求量較大。 而像ol、美聯網、delph,他們則完全相反,這幾家公司更注重軟件開發。 ol通過和本地的電話公司合作,租用他們的線路,來為訂閱用戶提供上網服務。 撥號客戶端由ol提供,這是用戶連接網絡的窗口。 而這個客戶端除了撥號功能外,它還集成了大量的訂閱服務。 就像史蒂夫電腦上顯示的那樣,在這個窗口中有電子郵件、新聞組、娛樂(音樂、電影)、簡單的搜索引擎、聊天室 這其中的某些獨家內容是需要另外付費的,也就是增值服務。 網絡只是它的基礎功能,在線內容才是ol的核心業務。 雖然這兩種運營商都稱作在線服務提供商,但他們的業務模式有些不同。 純粹的通信運營商一般是為企業、機構、大學等組織服務,這些客戶通常不太需要在線內容。 他們只是單純的需要和其他企業聯系,或者內部溝通,才對網絡業務有一定的需求。 ol這樣的內容提供商,他們的客戶則大多來自普通用戶,也就是最早一批網上沖浪的人。 迪恩所說的合作,就是ol和ps、uu、南方貝爾這些通信服務商簽訂合同。 通過租用他們的線路,ol可以高效率的擴大自己的服務范圍。 迪恩相信豐富的在線內容會吸引很多家庭用戶,這都是潛在未挖掘的市場。 當然如果ol在這些公司的網絡中開展業務,當地的網絡用戶將會面臨兩個選擇,ol還是uu? 考慮到前者的在線內容更豐富,很多用戶可能會改換門庭。 所以因為利益上的沖突,雙方之間會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 不過這也不是沒有協商的可能,畢竟ol是在向uu支付租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