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李念琪抹著眼淚說道,“那份合作書是裴家和李家走私的合同,我本想拿出來給霍行舟的。但是......卻被我父親李承發現,他一怒之下燒毀了所有走私的紙面證據,還強行將我帶上了飛機。” 她本就是一個自私的人。 自然知道怎么說才更加有利于自己。 話語中“強行”“一怒之下”都說明她是被迫的。 “我知道走私是違法犯罪,我勸說了我父親,可是他不聽。” “我讓他不要和裴政合作,因為裴政是個惡人......裴家三觀不正,不知道做了多少惡事。” “可他不聽,還要打我。” 李念琪揚著下巴,故意側著臉讓警察看她臉上明顯的巴掌印。 “這就是他打我留下的!我不想和他逃出國的。我想做個本分的人,不能助紂為虐。” 李念琪一番話將自己塑造成了白蓮花。 她的出賣,讓李承漲紅了臉。 瘋了! 真是瘋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