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東良知道自己的身體有問題后并沒有將其隱瞞起來,而是直接和妻子開誠布公了。 他告訴妻子,如果覺得和他繼續下去很累,可以和平離婚。 這個和平離婚的意思是,他愿意將自己的所有財產分給妻子一半,讓妻子離開他。 可正如他所說。 他很愛他的妻子。 而他的妻子也同樣很愛他。 陳東良的妻子拒絕了他的提議,開始瘋狂的去找尋治療的辦法。 可是她忘記了她的丈夫不僅僅是一個院長,他同樣也是一個醫生,在提出這樣的辦法之前,他自己早就找尋過了一切的辦法。 哪怕是有一絲可能他都不會提出這樣的解決方案。 所以,沒有意外的,陳東良的妻子無功而返。 那一天她哭了很久。 但執意不肯離婚。 直到她通過一些渠道了解到了有關于代/孕的事情,第一時間將這個想法告訴了陳東良。 起初陳東良是拒絕的。 他自己就是醫生,深知如果這種事情被知道,那可是觸犯法律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