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封禁力量強弱,很大程度取決于天地氣運。 雖然祖脈斷絕,天地靈氣逐步流失。 但是。 他在離開人族以前,留下了武道傳承,不出意外的話,人族這幾年間應該是氣運上升才是。 如此一來。 天地封禁的力量,只會有一定延長,而不會有任何衰減。 可不管如何。 沈長青也不打算離開太長時間。 十六年。 便是差不多了。 他要做的,就是在剩下八年時間中,讓自身成功晉升洞天九重,乃至于開辟洞天,進入圓滿的階段。 那樣一來。 問題便是不大了。 如今沈長青不是太過于擔心妖邪一族的問題,以他現在的實力,妖邪一族已經沒有什么大的威脅。 真正讓其在意的。 乃是諸天萬族。 調整良久。 他再次邁出腳步。 —— 咔嚓—— 天地雷音再次出現。 只見在通天路的頂端,肉眼不可見的地方,有一方浩瀚平臺。 平臺四周,有一個個神光氤氳的席位。 而在平臺的上空,可見有一方榜單懸浮,上面記載著一個又一個名字。 鐘山孔周看向榜單的時候,便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的名號。 封神榜。 九千六百八十七名:鐘山孔周! 忽然。 封神榜上鐘山孔周四個大字,綻放出刺眼的光芒,很快,就有一股浩瀚金光從中迸射而出,直接落在了鐘山孔周的身上。 剎那間。 他只感覺渾身暖洋洋的。 等到金光消散以后,鐘山孔周只感覺自己渾身好像變得輕松了許多,雖然境界上面沒有任何變化,但在某些地方卻有了不一樣的蛻變。 但具體是什么的蛻變。 他就不得而知了。 “這就是封神榜的力量嗎?” 鐘山孔周端坐在席位上面,閉目沉下心神。 曾經晦澀難懂,玄奧莫測的劍道法則,在這一刻,好像變得淺顯了許多。 乃至于其他神通的領悟,亦是難度降低不少。 許久。 他睜開雙眼,內里有震驚神色。 “氣運增強了,這便是在封神榜中留名的好處!” 氣運! 說起來既是玄妙,但也易懂。 氣運高者,參悟神通法則,都會比其他修士容易許多。 而氣運差者,可能需要花費其他修士數倍,乃至于數十倍的時間,都未必能夠達到同樣的成就。 這。 就是氣運的強大。 所謂天驕。 其中氣運也是占據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氣運雄渾,做任何事情冥冥中都猶有神助。 在沒有入封神臺以前,自己在劍道法則的領悟,只是剛剛入門而已,可是現在,卻隱隱有了進一步突破的錯覺。 如此變化,鐘山孔周也是心神久久未能平復。 然后。 他就把目光再次看向封神榜。 片刻過后,鐘山孔周的眉頭緊皺了起來。 “為何沒有他的名字,以他的實力,應該比我更早進入封神臺才是,為何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動靜——” 他在找沈長青的名字。 對方的實力比自己強,應該先一步進入封神臺才是。 要知道。 自己在封神臺中,可是碰到了神王的阻攔。 饒是如此,都成功登頂。 自身尚且能成功,沈長青斷然不可能比自己慢才是。 一時間。 鐘山孔周思緒轉動。 —— 鐘山氏族內。 氣運燭龍的咆哮再次驚動天地。 燭皇面上露出笑容:“好,好得很,我鐘山氏族終于又多了一位在封神臺上留名的天驕,鐘山孔周都能入封神臺,那么鐘山仇必然沒有問題。 如此一來,我鐘山氏族,便能在封神臺中占據三個名額了!” 不要看封神臺神境跟神王境,加起來合計有一萬一千個名額。 鐘山氏族只占據其中三個,數量好像很少。 可要明白的是。 諸天當中存在無數種族,能入氏族者,同樣浩如繁星。 鐘山氏族的實力在氏族中算是不錯,但是放眼諸天萬族的話,鐘山氏族卻也算不得什么。 如此情況下。 鐘山氏族還能占據三個名額,便是不容小覷了。 不過。 燭皇心中雖然高興,但卻也有凝重。 鐘山氏族的敵對勢力不少,現在暫時休戰的原因,只是因為封神臺出世而已。 如果鐘山氏族有太多天驕于封神臺留名的話,那些暗中覬覦的勢力,也不會甘于寂寞。 那時。 必將有一場大戰爆發。 “戰吧!” “我鐘山氏族已經沉寂太久太久了。” “百萬年前我族失利,如今百萬年后,卻是不能再有任何失敗,若要戰,那便戰!” 燭皇眼神冰冷。 他不懼戰。 以往不戰,只是不到時候罷了。 現在封神臺的天驕,乃是鐘山氏族的希望,真有勢力要絕了鐘山氏族的希望,那就拼死一戰。 因為—— 鐘山氏族已經不能再退了。 若是再退。 日后再無重登巔峰的機會。 作為鐘山氏族的皇,燭皇絕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 隨后。 他的身形消失在了主殿里面。 —— 堵山氏族中。 山皇面色冷厲:“鐘山氏族已經有第二個天驕,進入封神榜了,好得很,沒想到鐘山氏族隱藏的如此深,除卻一個鐘山東玄以及鐘山夏以外,竟有其他修士能入封神臺。 如今鐘山夏還沒有入通天路,待到他進入的話,鐘山氏族就將擁有三個封神榜名額了!” 三個封神榜名額! 放在一個氏族身上,簡直是難以置信。 放眼堵山氏族。 能入封神榜中的,也只有他一個而已。 除卻神王榜以外,至今為止,神境當中,沒有任何一個堵山氏族修士,能夠在封神榜中留名。 如果堵山長蒼還活著的話,那么以其實力,進入封神臺倒是問題不大。 然而。 氏族一戰中。 堵山長蒼隕落,被鐘山夏斬于劍下。 如今堵山氏族青黃不接,神境當中再無任何一個可堪造就者。 相反。 鐘山氏族已經有兩個天驕入主封神臺,氣運大漲。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