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大人請講。” “你帶著河防營五百人去嵐山縣,給我把林楓和縣衙里的幾十號人全給殺了,把銀子拿過來。只要滅了口,可以把罪責都推到那些山賊身上去。” 林楓官職卑微,但也是朝廷命官,張管帶可不敢這樣做。 此事將來的替死鬼,就是他姓張的。 “大人,您饒了我吧!” 張管帶嚇得跪在地上:“卑職縱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血洗嵐山縣衙啊。” 之前帶著幾個人去,那是他的親信,不怕出問題,而且有林楓‘吞沒’官銀在先,殺他有借口,現在情況不一樣,帶幾百個人去,人多嘴雜,消息泄露出去,他就是替罪羊。 “你不去?那你的家人,可就沒好日子過了。” 當官的,都喜歡威脅別人家人么。 “張成,你是本府的人,本府沒事,你就沒事。” 混到六品官的張管帶不是十足的白癡,他知道自己要被遺棄了,必須明哲保身。 知府已經給了命令,他必須聽從,但公然血洗縣衙,是滅九族的大罪。 想到此,從知府衙門出來之后,他就命人去給林楓通風報信。 表面上,可以帶著五百人去縣衙,但到了那兒找不到人,就不關他的事了。 再說,知府吞沒這些銀子用來干嘛,張管帶并不知情。 他一兩銀子撈不到,還要替人賣命,不是傻子么。 深夜。 林楓在衙門里看案卷,許明堂做縣令三年,手里積累了數百個冤假錯案,但凡是窮人打官司,沒一個能贏的,其中就有鐘紅夜一家被冤死的案子。 “林楓,靠這些案卷,能定他的罪么?” “許知府何其精明,早就把自己給洗白了,比如說你吧,你有冤屈,可朝廷會信你一個女山賊的話么?你若不當山賊,他早就把你給殺了。” 猛然,大門口來了替張管帶報信的人,步伐匆匆,進門就下拜。 “卑職參見林大人。” “……” “大人,這是我家張管帶給您的信,請您過目。”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