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她就找我老婆說,想借我跟她假結婚,就領個證,別的什么也不用做。”小陳說。 李杭瞳孔震驚地問,“這么離譜的要求你老婆同意了?你也同意了?” “是的,我們商量過后就同意了。” 李杭想到另一個問題,說道,“那你得先跟你老婆離婚,才能跟她閨蜜領證啊,不然你就犯重婚罪了。” 小陳趕緊說,“這個我知道的,我們咨詢過律師。” 李杭心想這夫妻倆,說離譜也是真離譜。 但是還知道咨詢一下律師。 小陳繼續說道,“我們倆一開始也覺得聽起來有點不安,而且怕中間環節出錯,影響到財產的問題。但是后來去咨詢了一個律師,律師說只要分別簽署離婚協議和結婚協議,保護好財產就沒什么事,我們兩個合計了一下就同意了。” “畢竟一個人頭可以多分十六萬,我只要和我老婆離婚,再跟她閨蜜領個證,這樣簡單操作一下她就可以多拿一筆十六萬的拆遷補償款。而且她閨蜜說到時候可以分給我們一半,也就是八萬。”小陳說道。 【《簡單操作一下》】 【要是為了錢,那我還是可以理解的,要是有人讓我幫這個忙,還能給我八萬,我二話不說就離婚。但要是純粹為了樂于助人就沒必要了】 【我沒別的可說的了,只能說,肅然起敬】 【經過上次李律代理的米蕊那個案子,現在我覺得假結婚都很有風險。】 【高風險高收益,懂不懂?八萬擱誰誰不心動一下】 …… “那現在你和你老婆的閨蜜已經結婚了嗎?”李杭略感好奇地問。 “是的,我跟她已經領了證,快兩個月了,但是拆遷款暫時還沒拿到,說可能要下個月才到賬這樣子。” “不過雖然我跟我老婆離婚,跟她閨蜜領證了,但是實際上我們生活方式沒有變,我還是跟我老婆生活在一起,我跟她閨蜜就是名義上的夫妻而已。”小陳說。 李杭突然發現了盲點,“你這樣細說起來也是犯了重婚罪的,你跟一個女人領了結婚證,跟另一個女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 “是,不過這件事就我們三個人知道,我們沒有跟別人說的,所以應該沒什么事。”小陳說。 李杭直點主題,“好吧,那你想咨詢的問題是什么?” “是這樣的,現在我老婆的閨蜜懷孕了, 因為這個孩子的原因,她現在反悔了不跟我離婚了,說要等孩子生下來再說。但是我不想讓我老婆知道這件事……” “你老婆的閨蜜,懷孕了,你還不想讓你老婆知道……怎么,這孩子難不成是你的啊?” 李杭這話說出來自己都有點不太相信。 不過事實證明,現實遠比想象的更抓馬。 小陳十分平靜地說,“她跟我說是我的,不過我現在也不是很確定。”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