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本以為只是一個烏龍,很快就澄清了,然而,事情沒那么簡單。 曲會長說的證據,真的有證據。 一伙地痞流氓直接指控江晚買兇傷人。 有群眾親眼看見她出現在小巷子里,而那個時間段,她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以及門口的監控顯示她曾和曲驍英產生過矛盾,令保鏢把人丟出去,監控中兩人對峙過。加上之前合同的矛盾,動機有了。 最后,最關鍵的是,曲驍英手術醒來后,親口指認是江晚下的毒手,是她讓地痞打人。 種種累積下來,完美的動機,人證物證,以及當事人的口供,將江晚給按在罪行的粘板上。 她沒有認罪,要求律師前來。 然而曲會長動用了手段,層層施壓,在這個小城市里,曲會長的地位很高,挪動了一下人脈,當天定罪,甚至還雇人動用私刑,逼她認罪。 拘禁室里,忽然燈光全滅,停電了。 有人低聲說了一句:“就十分鐘。” 江晚瞬間警惕了起來,慢慢站起身。 有人打開了拘禁室的門,在黑暗中響起了輕笑聲,“許久不見。” 聲音很熟悉,但一下子想不起來是誰。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