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格拉姆日記!-《祂們都叫我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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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靈媒小廳中,書頁的翻動聲從未停止。
兩盞煤油燈和一個高臺蠟燭讓亞瑟可以清晰地看到書頁上的每一個文字。
整整兩天,亞瑟都沒有離開過柯爾克街2號。
他如饑似渴般將那蛤蟆遺產中的兩本書全都翻閱了一遍。
不!
應該更正式的稱呼對方為格拉姆。
通過兩本書,亞瑟不僅知道了對方的名字,還了解到了對方的生平。
格拉姆,1713年9月3號出生在亞莫爾頓,一個位于北郡更北耶莫格德附近的小城鎮,那里主要出產高大的紅杉,終年被冰雪覆蓋不說,還有許多兇猛的野獸,格拉姆的父親、母親就是死于野獸之口,然后,他將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賣了個好價錢后,換取了一個守墓人的工作。
當然,守墓人絕對不是格拉姆想要的。
一心想要發大財的格拉姆想要的是……
盜墓!
從他17歲成為守墓人開始,就開始盜墓,十年間獲取了大量財富,就在對方準備退休的時候,發現了一座神秘側人士的墓穴。
也就是那座墓穴,徹底改變了格拉姆的人生。
腦海中回憶著剛剛翻看的格拉姆日記,亞瑟起身走向了廚房,給自己沖了一杯熱可可。
并不是用開水,而是熱牛奶。
當然了,必須要放糖。
點心則是面包房學徒阿爾文送來的羊角包。
對此,亞瑟再一次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南洛斯,有著港口的便利,令他可以品嘗到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的食物。
要知道,在白銀年代,糖、可可粉這類東西,除了貴族之外,普通人根本消費不起。
至于瑪琳達送來的甜點?
亞瑟依舊選擇喂老鼠。
心中的警惕,令亞瑟無法坦然吃下那位女士送來的食物——哪怕已經做了三次實驗,全都安全,但他依舊不放心。
‘多疑的家伙!’
亞瑟自嘲的一笑,隨后,抿了口熱可可。
濃郁的奶香與可可香混雜著甜味,令亞瑟因為長時間閱讀而略顯滯澀的精神一振,他開始快速的記憶著格拉姆日記中對他重要的部分——
1740年10月11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那樣的墓穴中,怎么可能沒有值錢的東西?
不!
這已經不是值錢了,這是命運的饋贈!
我終究會凌駕在凡人之上
……
1740年12月30日
為什么我只是學習這種語言就失去了一條手臂?
這是不是代表,其他書籍我連觸碰的資格都沒有?
該死的!
這是怎么回事?
……
1741年6月1日
停止學習已經半年之久,我的精神恢復了,但是去的手臂永遠無法恢復,我不能再閉門造車了。
……
1742年1月6日
找到了!
找到了!
……
1742年1月8日
該死的,那個混蛋竟然讓我去給他舔xx。
艸xxxx!
……
1742年1月9日
混蛋,一個獸醫有什么資格嘲笑我?
他根本知道我為了什么!
哪怕我付出了最慘重的代價!
但我知道了,我學習的文字叫做【圖復語】!
我更知道了,學習【圖復語】時,必須要用‘香氛’隔絕!
我還知道了,擁有‘靈性’的人,被稱為天賦者!
……
1744年5月5日
終于!我終于掌握了【圖復語】!
我也終于可以學習那些神奇的技藝了!
……
1744年10月2日
學會了!我可以將一條繩子活化,讓它成為我的武器!
我真是天才!
……
1744年10月3日
發生什么了?
為什么我眼前的尸體活了?
……
1745年10月21日
不對勁!
有哪里不對勁!
……
1746年11月1日
該死的混蛋!
竟然隱瞞了靈性,雖然是掌握超凡力量的關鍵,但隨著靈性的激發,卻會遇到可怕事情的信息!
學習【圖復語】雖然不會增加靈性,但卻從某種意義上激發了我的靈性,更不用說之后的秘術學習了!
我要殺了他!
可惡!
……
1747年2月1日
雇傭了兩撥賞金獵人,終于干掉那個家伙了。
他的遺產我接手了。
賞金獵人全都去喂狗。
……
1747年2月2日
哈哈哈,大發現!
原來他給我的‘香氛’叫做‘阿波菲斯之涎’,是來自一個叫做‘蛇’的流派,不僅可以用來學習【圖復語】,還能夠用來冥想,而且,這個流派中也有應對‘靈性’增加的辦法。
……
174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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