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兩天后 利馬大廈11-11,第一娛樂新聞社。 代表辦公室。 保鏢將手里拿著的黑色塑料袋放在了車泰秀面前的辦公桌上。 “boss,你要的東西” 車泰秀楞了一下 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密不透風的黑色塑料袋里裝的是姨媽巾。 “是什么?” “boss打開看看” 解開塑料袋,車泰秀看到里面放的東西后很認真的問保鏢:“你就這樣拿進來的?” 保鏢點頭憨笑:“越是隨意,越不會引起人注意,我進利馬大廈的時候安保都沒有檢查塑料袋,而且還在大廳碰到了兩個巡邏警察也沒有問我里面裝的是什么?!? 大概,保鏢是想告訴車泰秀他有腦子。 車泰秀從塑料袋里拿出手槍:“你不是說搞不到這玩意兒嗎” “公司沒有,我是托朋友關系搞到的?!? 車泰秀沒有追問。 什么樣的朋友可以搞到這玩意兒不需要言明。 “boss放心,沒人知道是你要的東西?!? “咚咚” 敲門聲響起,車泰秀趕緊把手槍放進了抽屜里。 “代表nim,下午三點要去source music娛樂公司見蘇成鎮代表nim,還有一個半小時,需要我提前準備什么嗎?” 車泰秀打量著站在門口的蔡秀彬。 今天是第三天上班,著裝也換成了正裝小西服,高跟鞋感覺有些蹩腳,站著的時候總是左搖右晃。 “不需要” “代表nim,去source music娛樂公司的行程我也要去嗎?” “不用” 蔡秀彬慌忙擺手:“代表nim,我可以去的。” 車泰秀大概知道蔡秀彬想一起去的原因,不過source music娛樂公司也屬于是自身難保的小娛樂公司。 靠gfriend能賺到錢,但也不是現在。 蔡秀彬想加入source music娛樂公司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秘書本來也要陪著代表nim一起外出工作的。” 借口很好,車泰秀也想著無所謂了,多一個人不多。 午后三點 論峴洞149路31東南大廈。 雜亂的停車位,破舊的樓棟表層,還有那個看起來有點像是殯儀館大門的半弧形入口。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