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將計就計-《大唐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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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懸賞萬貫買屎潑糞,聲勢驚動了整個長安。作為報名登記的地點,京東集徹底打響了名頭。這一波廣告,比在上次發錢的效果還好。畢竟這可是拿錢買屎,曠古未聞的奇事。
而白鬧兒是李牧的丈人這件事,也隨著事件的發酵,逐漸為人所知。
盧智林慌張自不必說,而當日聲援盧智林的御史們,也都驚慌失措了起來。雖然現在傳聞中,李牧沒說要報復其他人,但是李牧這廝,都能干出來萬貫買屎的事情,什么事情他干不出來?他能拿出一萬貫,就能拿出兩萬貫,三萬貫,誰不知道李牧有的是錢還沒地方花,萬一他灌了盧智林的府邸仍不解氣,再來灌自己家的府邸咋辦?
誰能不怕啊!
有道是,死道友不死貧道。如今盧智林很明顯已經玩兒砸了,而且魏征已經把他視為棄子,跟著他一條路走到黑就是弱智了。為了自保,昨日還與盧智林同仇敵愾的御史們,連夜挑燈奮筆疾書,寫就一道道與盧智林劃清界限的奏折,次日一大早,如雪片一樣呈上了李世民的案頭。
李世民看都沒看,讓高公公把這些人的奏折撿出去,送到御膳房當引火燒材。
高公公跪坐在地上,在一堆奏折里面往外挑,忽然看到了一個奏折,啞然失笑,起身來到李世民旁邊,遞了過去。
李世民擱下筆,皺眉道:“朕不是說了,御史臺的奏折朕不看么,這是什么?”
“陛下,這是盧智林的奏折,他言說,他的父親去世了,懇請丁憂,回鄉守孝。”
“有這么巧的事情?”李世民把奏折拿過來看,確實如高公公所言。盧智林言其父染病去世,懇求回鄉丁憂。
“丁憂”亦稱“丁艱”,早在周朝時期,就有子女為父母守喪三年的丁憂喪俗。《孟子·離婁下》中記載“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可見在儒家思想中,“丁憂”乃是孝道的要旨之一。
漢以后,“丁憂”服喪被納入法律,匿喪不舉、“丁憂”期間作樂、喪期未滿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別籍分家、嫁娶、應試等都被視為“不孝”犯罪,將會受嚴厲的刑律懲罰,輕者徒刑,重則流放甚至處死。
而官員請求丁憂守孝,皇帝一般情況也不能不答應。因為這是孝道,皇帝若不重孝道,那還得了?史書上記一筆,可是要遺臭萬年的。
但也不是沒有例外,這種例外,叫做‘奪情起復’。但是‘奪情起復’條件極為苛刻,只有在國家存亡之際,實在是少不了這個人,且滿朝文武大多數都默許的情況下,才可以根據情況‘奪情起復’。而大部分的時候,即便是皇帝想要奪情起復,作為官員也是不可以答應的,因為無論如何,只要不守孝,就難逃貪戀權位之嫌。
因此盧智林以“丁憂”為名請辭,李世民還真不好拒絕。若是拒絕,總得有個理由吧?難不成皇帝要臣子做一個不孝之人?李世民的皇位來路不正,他最怕的就是有人說他不孝。這個罵名,他絕不敢背。那么奪情起復?沒有理由啊,盧智林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監察御史,又不是六部尚書,有他也行,沒他也行,實在是不符合奪情起復的條件。如果李世民堅持奪情起復,那就只能讓朝野認為,他是憋著為李牧出氣了。而他之前剛下了從輕處罰的旨意,如此前后矛盾,無法讓人信服。
李世民想了半天,還是覺得事情沒這么巧,他把奏折合上,道:“會不會是盧智林怕李牧報復,假借丁憂之名躲避?”
高公公道:“陛下,此時老奴覺得應該不會。盧智林的老家在范陽,從范陽傳遞消息到長安,怎么也得小半個月。而官員丁憂這等大事,按規矩只能走驛站,因為要方便吏部查證,且驛站也是最快的途徑。盧智林若以此撒謊,非常容易被拆穿。一旦被拆穿,就是欺君之罪,滅門之禍,他應當不敢。”
“唔……”李世民也是這樣認為,但是他得給李牧一個交代,想了想道:“你去查證一下,此事到底是否屬實。若不實,就把盧智林斬首于市,若屬實……去通知李牧一聲,讓他走吧,李牧應該會理解的。”
“諾。”
高公公領命而去,李世民拿起筆繼續批復奏折,忽而一笑,喃喃自語:“不知那個小子,得知了這個消息,會不會氣得暴跳如雷……沒能親眼看見,著實遺憾吶!”
高公公出宮,先去了吏部,檢驗了勘合,然后到盧智林家里,確認信件,見盧智林死了老爹卻毫無悲色,反而歡天喜地,不由也是嗤之以鼻。但這是人家的家事,而且盧智林也說了要回鄉丁憂,高公公也不便指責什么,徑直離開了盧智林的府邸,來到了逐鹿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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