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之所以路克的待遇要特殊一點,是因為他擊斃了一名空布份子。 被他用餐刀扔中眼窩的那人,當時就一刀斃命,死的涼涼的。 路克卻也不怕。 這個家伙就是兩個身上有炸彈的人之一,他殺了這人,也不會有任何責任。 另一個有炸彈的人,則是被達蒙撞得面部凹陷下去的那個。 商務艙里那個混血中年達蒙打暈后,父女倆立刻行動。 在路克飛刀射死一名炸彈攜帶者,老爹撞暈一名炸彈攜帶者時,這個小蘿莉在門簾后,把混血中年人掉落的板磚級手機諾基亞扔了出去。 重量超過半斤的板磚級手機,成功地砸暈了最后一名空布份子。 事后,路克和達蒙都出了一身冷汗。 因為那個手機居然是第二個引爆裝置,第一個引爆裝置則是在被諾基亞手機砸暈的那人身上。 可以說,明蒂小蘿莉一舉定乾坤,搞定了唯二的引爆者。 當然,也可以說,天命在她,才沒因為那一扔引爆炸彈。 FBI過來調查的人員主要是關心,路克為什么能察覺到對方身上有炸彈。 路克用了個很玄學的理由:直覺。 為什么他能察覺到對方五人的存在,連商務艙里的那個總指揮都能發現。 路克同樣是說直覺。 FBI信不信無所謂,路克又沒干壞事。 被他一餐刀插死的那人身上有炸彈,路克無論采取什么手段,都不違法。 明蒂小蘿莉沒直接用飛刀殺人,很可能也是出于這種考慮,板磚手機出手后,她另一手的餐刀已經處于隨時等待補中的狀態。 經由洛杉磯西區警局那邊的背書,還有FBI內部對路克的資料確認,他終于在三天后重獲自由。 這三天,他也不是嫌犯,只是配合調查而已。 三天中,他心情還算不錯。 因為,就在飛機降落,所有乘客離開飛機后,系統提示就來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