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路克樂了:喲,這劫匪和警員們杠上了啊?這大早上的又開始玩追車? 他拍下了開門提醒鍵,司機在下一個站點打開了車門,路克飛快下車。 左右瞅了瞅,發現這里一片擁擠,出租車就別想了,這時的紐約想打車真的有點困難。 突然,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騎車從他邊上慢悠悠地過去。 路克一把抓住了他,男孩幾乎被他從車上拎了下來,滿臉驚恐地看著他。 路克:“你這車買成多少錢?” 男孩:“我這是捷安特orc3300,去年花三百七十九美刀買的。”他完全是背資料,主要是路克現在的氣場有點強。 路克飛快地從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那算我買了?!? 把錢塞到這男孩的手中,他騎上車就走。 這男孩愣了片刻,才張口叫道:“等等,我的包……呃,謝謝。” 路克卻是聽見他的叫喊聲,發現車架上還有個小包掛著。 他抓下來,隨手向后一拋,剛好就落到了這男孩的面前。 男孩都不用動腦,下意識伸手一接,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有點蒙:“啊,我這算是賺了?” 騎了一年多的車,賣出比原價還高二十美刀的價錢,他當然賺了。 路克卻已經開始加速。 自行車當然不能跟汽車比,但他又不是要和對方競速,他只要吊住那輛火紅色的寶馬760Li尾巴就好。 以昨天的搶劫案來看,對方最多十多分鐘就會擺脫警方的追捕。 這種早間高峰期,在路上拖得時間越久,就越容易被堵住,劫匪們可沒那么傻。 以對方的車速來算,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時速上下,十多分鐘最多能讓她們開出二三十公里。 他騎的捷安特orc3300是一款入門級的公路自行車,二三十公里的路程,以他28的力量屬性,二十多分鐘也夠了。 一邊用著靈敏嗅覺追著那輛火紅色寶馬的氣味,路克一邊騎著車前進。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