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但是事實是,美國警察在有第一時間基于他自身判斷剝奪民眾生命的權力的同時,卻沒有在你生命受到威脅時對民眾進行任何保護的義務。 自1981年起,美國最高法院通過一系列判案,確定了一個原則:美國警察對任何公民不具備直接保護責任。【注:有興趣的書友可以搜索——1981年沃倫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Ct. of Ap. 1981)和2005年石城鎮對岡薩雷斯案(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此段不計入正文字數】 當然,媒體里經常看見電視報道對警方施壓,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這和基層警員關系不大,而是與高層屁股下的位置有關。 青木:“所以,您的家人來洛杉磯玩,我一定會招待好他們,但是我個人的感謝,也請務必不要推辭。” 路克苦笑:“青木先生,你這樣會讓我在警局里很難做的。” 青木沉吟片刻:“那您是否愿意來我們公司擔任安保主管?我保證,年薪五十萬起。” 路克無語:原來你是打著這種主意呢! 想想也是,一挑五十,毫發無傷,人質沒有因此受傷和死亡,最后把六億四千萬債券也搶了回來,這種人給個五十萬年薪,真不算高。 一輩子只要幫中富公司解決一次類似的案子,公司就算大賺一筆。 路克在心中默默地羅伯特說了聲抱歉,無比誠懇地說道:“青木先生,我很喜歡當警察。或許你不知道,我養父就是一名警察,我從小看著他,就決定以后要一直當個警察,所以你的好意我只能抱歉了。” 青木輕嘆一聲,知道這種涉及個人理念的東西,真不是錢能輕易改變的。 他只能說道:“那這樣吧,我在洛杉磯有一處私人房產,就贈送給你吧。不要拒絕,你只要接受,簽名就好。只要你不聲張,你的同事就不會知道。” 路克:這精明的老商人還真會做人,這樣,以后大家可以長期保持聯系。 最后事情就這樣說定,青木還隨口和路克聊了幾句案情。 其中,包括昨晚唯一死掉的一名人質。 那人同樣是公司的一名高管,但他腦抽了想和劫匪談條件,出賣了吉萊蘿,想讓劫匪快點完事離開,保住自己的小命。 這個腦抽的家伙,還在對講機里和約翰警探交談,向劫匪證明自己和約翰很熟。 最后他成功了,表面冷靜,心中暴怒的漢斯確定了情報無誤,一槍就崩了這個蠢貨。 這事中富公司的不少人都看見了,是那人主動說要告訴劫匪情報,才被帶走的。 因此,這位人質的死亡對路克和約翰沒有任何影響。 其它老老實實裝鵪鶉的五十多名公司職員,獲救時連個輕傷都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