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豐田轎車上的兩人脖子和胳膊上露出來的一點紋身,足以說明他們不是什么好東西。 紋身這東西不稀罕,下至小年青軟妹子,上至五六十的老漢,心情一好都可能會去弄一個。 愛好強烈點的,紋上花臂、半身也不少。 但這兩個人的紋身是不同的。 在洛杉磯,沒人敢亂紋這種紋身。 有人敢亂紋,一般紋身店的技師也不敢給人隨意紋這些有特殊意義的圖案。 教堂尖頂圖案上的十字架個數代表其資歷,十字架上皇冠的細微區別代表其在團伙內的分工,皇冠滴落下來的黑色血滴數量代表其殺過的人。 當作死青年大把的洛杉磯,還真有人敢亂紋圖案和十字架、血滴數量,但這種蠢貨一般活不過一星期。 帶著這種紋身,走在某些街區時,邊上說不定就會突然停下輛車,上面就有人問:“你從哪兒來?” 別以為這是正常的搭訕,伴隨著這個看似普通的問題,很可能是一個黑洞洞的槍口對準被問的人瘋狂開火。 因為既然紋身證明了這人地位高,殺人多,卻大搖大擺地逛進了紋身對頭的地盤,那對方必然會用極其兇狠的手段干掉他,以示維護地盤的決心。 這兩位埋伏者也還算細心。 他們穿的都是長袖襯衣,而且袖口和領口扣子也還用上了,只有脖子和手腕上隱約露出一點紋身邊角。 可惜,路克的自制小程序很快就把這紋身邊角,和資料庫里團伙紋身進行了對比,和某個小團伙的紋身吻合度高達80%以上。 而且,就這兩位的外貌氣質,為什么會一直待在DEA大樓一條街外? 雖然美國號稱自由民主,但實際上,不該出現在某個地區的人真的很少出現在某個地區。 即便出現,也應該是路過,盤桓不去的基本都有問題。 這可不是中國,不犯法的話,你想待哪兒就待哪兒。 治安環境好的區域里,誰敢穿得象個流浪漢似的閑逛,巡邏警車看見就會被上來盤查,并不需要發現誰有違法行為。 納稅人和窮人,是兩種存在。 所以納稅人的安全要保障,窮人這種不安定因素,就該識趣地從好地方消失。 這種情形可以參照第一滴血里的蘭博。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