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對于明國人強加給朕的屈辱,朕一直是反抗的,但鑒于當時京都已經(jīng)淪于明國軍隊控制,并且朝廷上的重臣都由明國人一手安插,甚至朕的御所護兵都是由明國人的軍隊組成,因而朕的反抗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朕選擇了隱忍。 然而,朕的隱忍卻讓明國人得寸進尺。 明國軍隊入城后的幾天,明國人一直沒有來覲見朕,當時朕以為那個明軍的統(tǒng)帥可能是忙于和秀忠的戰(zhàn)事而疏忽了朕,直到平吉突然來到紫宸殿,拿出一堆厚厚的文件對朕說道:“這是臣跟胡太君還有皇軍曹司令官合辦的一些協(xié)定,請陛下認可。” 朕一看這個協(xié)定,就火了,指責平吉:“你為什么背著朕和明國人簽訂這些?二條知不知道?朝廷的其他大臣們知不知道?” “請陛下不要以這種語氣和臣說話,這些都是早前和皇軍談好的事情,”平吉冷冷的說道,“二條大人是知道的。” “二條知道?朕怎么沒聽他說過。就算他知道,你們簽字之前也要先告訴朕呀!”朕當時真是強忍著怒火說的。 “其實這是二條大人的囑咐,說恐怕陛下身邊有些人不識大局,會影響中日共榮。” 平吉的話讓朕真的發(fā)狂了,忍不住喝罵他道:“混蛋!朝廷現(xiàn)在究竟是誰當家,是你們這些臣子,還是朕這個天皇,又或者說是那個逃回江戶的征夷大將軍!” “臣豈敢。這些協(xié)定實在是權(quán)宜之計,陛下欲求憑借,豈能不許以條件?這原本是既成事實,將來還可以另訂條約,規(guī)定幾年將權(quán)益收回。” 平吉說的其實不錯,明國在協(xié)定書中所要的權(quán)利,本來是他們已到了手的東西。 最新的這些協(xié)定,其實是集中在民生方面的。 比如,朝廷要將京都所有的道路、港灣、水路,礦山、集市全部委托明國管理。 朕既然是憑借明國軍隊恢復的大政,豈能不付出代價呢? 道理簡單,可朕盡管明白,卻不能不感到氣惱。 朕惱平吉和二條這兩個朕托以心腹的重臣過于擅自專斷,肆意拿朕的江山去和明國人交易。朕也明國人的過分訛詐,朕的大政才奉還不過數(shù)日,就一下失去了所有的財權(quán),軍權(quán),甚至給官吏的委任權(quán)都沒有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