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人證物證口供! 三要素只要有一項,就能定丫王芬的罪! 我一聽,樂了,好么,一個比一個狠! 不過,張哥的提議倒是得到大家一致通過,畢竟這樣更省事更直接,并且沒有任何緩沖余地! 至于張哥怎么得到消息的? 很容易嘛,朝陽群眾可不是只有京城有,西京也有的是! 想了又想,反復商量,我們最后都笑了。 罵了隔壁的,搞一個王芬而已,整的就像解放前做地下工作,自己先緊張得不行,真特么太高看丫了。 最后,我們四人一直認為布局的重點和難點就落在盯梢上,因為,哪怕判斷錯誤,王芬聯系的并非我們假想的某幾個犯人家屬,那也沒問題,只要盯緊王芬就好,她總要去見對方拿錢吧? 林哥已然是少校級別,放到地方上也是處級干部,尤其警民一家親,只要到時候能給出合理說法,林少校調動幾個身手高明的特警戰士幫著盯人,一點問題都沒有。 張哥這邊就更好說了,他是大隊長,并且我們已經調整行動方案,可以當場人贓并獲,那么,張隊完全可以動用刑警隊人手,而不是委曲求全利用那些線人混混了。 當然,能動用的力量還是要盡量用,總要萬無一失嘛! 至于猛將,到時候聽信兒,盯梢王芬也不差他一個,養精蓄銳作為后備救火隊員,應付突發情況。 搞掉王芬這件事商量七七,大家各自行動,我則去了一趟機票取票點,領走今晚九點飛t市的機票。 這種以防萬一的細節肯定要做到位,保不齊王芬和航空公司或者咸陽機場那邊有關系,能夠查到我是不是買票取票登機! 隨后,我叫了一輛出租車,直奔仙陽國際機場,并且上了當晚九點飛往t市的航班。 只不過,進入安檢后,等候登機的時候,我便和一個張哥安排好的混混交換機票,對方體貌特征和我有些像,將代替我乘坐這次航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