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李良說實話也就是口嗨而已,怎么毀nBa? 他哪兒知道啊。 難不成和斯特恩同歸于盡? 那nBa也不是斯特恩或者任何總裁的nBa啊。 nBa總裁說白了就是3o只球隊的管家而已,總裁就是管家頭子,有管理權但沒有所有權。 真正的背后主人是三十只球隊的老板。 這點美國和中國就不太一樣,在中國臺面上的領導往往就是最終大領導。 而美國臺面上的往往只是個白手套,真正的大鱷總是隱藏在水下。 這也是美國佬高明的地方。 李良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打工的,比較牛逼的打工仔而已,老板們的賺錢工具。 甭管鮑爾默多么喜歡李良,是李良的球迷,聽李良的話,老板還是老板,打工的還是打工的。 到這個時候,李良才對當年老爹甘國慶和自己說的話有了更深一些的理解。 他不希望李良去nBa打球,就是因為不想他只做一個打工仔,因為他明明可以做一個老板的。 當然,人生不是只有做老板才叫人生,生活一定程度上都是公平的,生老病死誰都躲不過。 對于李良來說,毀滅nBa更多像是一個玩笑。 當時一時意氣說出來,過去也就過去了。 從系統里出來,李良陷入了深深的睡眠中。 但有多少真相,是通過玩笑的方式講出來的呢? …… 第二天,球隊休息,李良找到魏大至,從他那里獲得了一些關于厄爾-門羅的資料。 魏大至現在全程跟隨快船,報道球隊比賽,這個家伙算得上nBa歷史百科全書,幾乎沒有他不懂的。 從他那里,李良大致了解了一下門羅。 原來門羅當年因為嫌棄工資太低,要求子彈隊給自己加薪。 子彈隊老板不肯,于是要把門羅交易去尼克斯,因為只有尼克斯可以負擔的起轉會費。(當時nBa是有轉會費制度的。) 尼克斯當時是子彈隊的死敵,門羅一旦被交易去那里,估計要兩頭挨罵。 于是門羅服軟,沒想到最后還是被老板玻林強行送去了尼克斯。 后來尼克斯在季后賽一連干了子彈五次,把華盛頓人打得狗血淋頭,罵聲一片。 不過最后,華盛頓人在1978年拿到了屬于他們自己的總冠軍,可以對門羅驕傲的昂起頭了。 其實門羅并沒有做錯什么,作為一個員工他只是想多要點錢而已。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