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二天,欒槁娛樂。 董事長辦公室里。 窗開著,坐辦公桌后面,抽著雪茄的風少華,臉色不太好看。 平時他也不經常在辦公室里抽煙。 只有心情特別高興或特別難受的時候,他才這么做。 巧了,今天他心情很不好。 “你問洪廣他們,確定唱《笑看風云》的人是王子安?”風少華的大拇指與并攏的食指中指捏著雪茄,眉頭緊鎖,看著羅瑾。 羅瑾點頭:“是的,專業人士經過音色對比,都確定是王子安本人的聲音。” 風少華眉頭更皺了,詢問道:“那能告他嗎?或是叫他到時候把一部分收益吐出來,折騰死他!” 羅瑾搖頭:“我問過法務部那邊了,我們簽的是藝名,是“王子安”這個藝名所有,他沒有使用這個藝名,折騰到最后,敗訴的是我們,我們狀告他,只是給他添點麻煩而已。” 風少華眼中厲芒一閃:“那就告他!” 錢不錢的,風少華不是很在乎。 敗訴,最多欒槁損失點聲譽,賠點錢。 欒槁不缺這點錢,也不怕損失這點聲譽。 羅瑾猶豫了一下,說道:“風總,告他對我們真的沒好處。” 風少華冷笑:“寧可自傷一千,也要傷他一百,他只是一個人在戰斗,我們是一個公司,有法務部,人手不夠,再找律師所。我們不是那么好挑釁的。” 羅瑾面帶憂慮,勸道:“風總,我們還有不少藝人,練習生,還沒被他懟……” 他媽的。 不說我還差點忘了。 風少華蛋疼。 娛樂公司的名聲,粉絲沒幾個會去關注去關心。 可藝人就不一樣了。 人氣,名聲,那是藝人的立足之本。 欒槁娛樂是真不怕王子安挑釁。 但怕王子安弄他們旗下的藝人。 好好的人設,王子安能給你弄崩了。 人設,人氣,流量,在粉絲經濟時代,都是寶,都是可以轉化為錢的東西。 “就沒辦法收拾他嗎?”憋了半天,風少華重新點上滅了的雪茄,一臉苦悶。 “暫時沒有吧,抓不到他的把柄,他變得很聰明了。”羅瑾覺得總部空降的這個年輕老總不行啊,太意氣用事了。 當初王子安反抗公司安排,公司雪藏他就得了,風少華非得費力不討好,讓人搜集王子安的黑料,暗中主動給媒體爆料。 “我不信收拾不了他!”風少華咬牙切齒,在他眼里,藝人都只是他的賺錢工具,資本玩弄的木偶。 現在,這個被雪藏,身敗名裂的藝人,卻讓他寢食難安,無形中還損失了他不少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