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大秦國教-《祖宗在上》
第(2/3)頁
但是,在國教成功的將秦尚扶持到了帝國皇帝的位置之后,一切都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
而再往后,國教既然能夠將秦尚扶上皇位,那么,他們自然也是有自己的訴求的。
在秦尚上臺之后,整個大秦皇朝的風氣,就開始快速的發(fā)生一些變化。
這些變化,最集中的表現,就在于,國教的權威,一步步的加強了。
雖然,整個帝國的管理,從地方的行政、到修士的培養(yǎng)、再到帝國的修士軍隊,還是朝廷和皇帝說了算,而且國教對于染指這部分權力,也表現的沒有什么興趣。
然而,他們真正控制的地方,是人們的精神。
大量的人,真真正正的成為了國教的信徒,很堅定的那種。
雖然,平日以來,人們做事、發(fā)展,還是主要以朝廷的命令、以及地方的各種勢力為主,但是,在大部分的秦國人的腦海之中,都逐漸產生了一個宗教的概念——國教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
而國教的信仰,也被包裝的很好。他們并沒有一個單一的神的概念。
如果僅僅只是一個‘神’的話,在修行世界之中,那可算不得吃香。修士們,都掌握著強大的非凡力量,只要逐步地往上走,雖然艱難,但是只要能夠走上去,就能夠獲得移山填海的能力。在這樣的世界之中,想要讓人們對于‘神靈’這種東西,有太多的崇拜,那是不太現實的。
對于絕大部分心智正常的修士而言,就算是真的有神靈這種東西,修士們也通常往往會將其認知為一個更加強大一些的修士,而很難認為這是一個全知全能的神靈。
而國教的包裝,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們將整個教義,包裝成了一種‘道’。
這種‘道’,是一種理念,一種價值。核心概念在于‘秩序’。
國教,并不講善與惡,他們也不介意善人或者惡人。他們更在意的,是‘秩序’本身。
而在國教的推動之下,整個大秦國的律法,在這些年來,逐漸變得細致而嚴格。并且,執(zhí)行起來,也完全不講任何的人情味,嚴格的按照律法執(zhí)行。
而從修士到普羅大眾,對于秩序的認可,也在國教的信仰不斷向外的擴展之下,也是越來越深的。
當然,人的天性,不管是普通人也好,還是修士也罷,都不可能完全的遵從秩序。總有心向自由者,或者惡人。他們有的是天生不喜歡這么難受的束縛,有的甚至是對于秦國制定的一些惡法的不滿。
然而,這種人,不管什么身份,都遭到了國教的殘酷鎮(zhèn)壓。
對此,國教的處置,向來都是一套手法——先是開除教籍,然后由政府宣布其為犯罪,然后以最嚴格的規(guī)矩,來進行處置。
在這種處置之下,大量的人,死亡了。
得到了關于秦國的著諸多的情報之后,陸青總是有一種非常怪的感覺。
重視秩序,這當然是沒有錯的。秩序程度高,就代表著整個社會的組織程度高,動員能力高,整個社會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一個度的。
嚴格執(zhí)行法律,這本身沒問題,然而,法律自身就一定是好的么?在陸青的理解里面,法律本身被制定了出來,當然是需要得到執(zhí)行的。可在制定法律的時候,或許是因為法律制定者考慮不周、或者法律制定者的利益、或者干脆就是因為時代和社會變遷,讓某些本來不錯的法律,變得不那么和適宜。
這種情況下,在執(zhí)行法律之余,也應當要有相應的政策,是可以讓人們去發(fā)現、調整那些不合時宜的秩序。
然而,秦國是沒有這種機制的。
有些律法,在陸青看來,簡直是惡法,但這些律法仍然被一絲不茍的執(zhí)行者。別說違反了,就算是沒有違反律法,僅僅只是對律法表達不滿,也會遭來迫害。
而且,法律在執(zhí)行的時候,完全按照條文來做,絲毫不考慮事情本身,這當然也是一種惡的表現。
這兩條結合起來,讓整個大秦國的氛圍,是非常壓抑而且恐怖的。
但不得不說,秩序的力量,還是非常恐怖的。
在強大的秩序之下,秦國的力量,是能夠非常好的集中起來的。社會的動員能力非常強,軍隊的組織度很高,間諜很難在秦國的環(huán)境下活動。各種監(jiān)控民眾、監(jiān)控修士的手段,到處都是,但偏偏這些過大的權力,又會滋生腐敗……
第(2/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馆陶县|
宁海县|
龙门县|
崇仁县|
临邑县|
安岳县|
姜堰市|
桐乡市|
内江市|
广昌县|
闽清县|
海兴县|
长丰县|
连云港市|
青铜峡市|
淳安县|
禹州市|
达拉特旗|
平塘县|
昌邑市|
安福县|
延庆县|
临洮县|
汝阳县|
神池县|
吉安市|
澎湖县|
大冶市|
长沙县|
梁山县|
石台县|
彭州市|
桑日县|
彰武县|
东平县|
阳东县|
图木舒克市|
湖口县|
淳安县|
辽中县|
嵩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