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砰!” 中山國治所的盧奴縣。 國相府。 年近四十的張純將桌案推開,勃然大怒,對左右屬吏道:“給我點齊兵馬,殺奔蒲陰?!? “使君,千萬不能動怒啊使君?!? 中山國長史馬扶勸說道:“那劉玄德乃是漢室宗親,天子詔書親口稱之為皇弟,除了天子和宗正以外,誰也無法處理。我們動他一根毫毛,都是犯上作亂的死罪?!? 中山國是一個封國,國相就是太守,而長史則是郡丞。名義上長史是太守的下屬,實際上是兩個系統。 太守可以自己招募屬吏,但這些屬吏并非朝廷任命,發的俸祿也由太守自己給。而長史則是朝廷任命的官員,擁有單獨向朝廷上奏的權力,二者相當于縣令與縣丞,一主一副,并非名義上的上下級。 聽到長史的勸說,張純勉強冷靜下來,但余怒未消,咆哮道:“他劉玄德不過是青州濟南相,居然管到我中山國來了,這哪是越境,分明是越州,難道要我忍氣吞聲嗎?” 馬扶猶豫說道:“為今之計,也只能向朝廷上奏,參他劉玄德一本。越境管轄乃是大罪,朝廷不會因為他是列侯而開這個先例,必然會治罪予他。” “長史說得對?!? 曹掾王政說道:“現在是他們理虧,我們動手就變成我們理虧,使君應當向朝廷上奏才是?!? “這......” 張純思來想去,覺得兩人說得有道理,最后嘆了口氣,說道:“罷了,若他只是個尋常太守,我必然派兵捉拿,既然是個列侯,本相也確實管不到他頭上,五官掾何在?!? 五官掾出來道:“卑在?!? “速寫奏折,發至洛陽和鄴城冀州刺史府?!? “唯!” 五官掾領命而去。 這種奏折一般要寫兩份,一份給天子,一份給刺史。 刺史雖然沒有管轄地方的權力,但有監督太守的指責,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過問,所以張純也得給王芬說一下這件事情,相當于打個招呼。 不過張純哪里知道,王芬是黨人,與荀和等人關系密切,而荀和又暗中與陳暮結交,雙方早就有交情。 所以他這份奏折過去,肯定落不到什么好處。 王政想了想,又說道:“使君,奏折發上去,人也得控制起來。不然他們跑了怎么辦?所以務必要將他們困在中山國,等到朝廷政令下來,立即就可以捉拿下獄,等待朝廷的囚車來?!? 張純大喜,說道:“正該如此,那便先派兵馬去蒲陰縣,也不抓人,只是跟著他們,不允許他們出中山國,等到天子詔書抵達后,再把他們抓起來!” 涉及到列侯,當地官員是沒法處理的。一般情況下,列侯犯法,要先由天子下詔書,再配合宗正的宗人府手令,先削了罪人的爵位,再押赴洛陽,由宗正和延尉一起審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