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王衡看來,這或許是最強的保險措施。 讓裴寧樂將他當成經紀人,而且是簽訂了苛刻條約的經紀人。這樣一來,等到這丫頭真的開始火起來之后,自然就會想要奪回應屬于她自己的利益。到時兩人反目成仇,什么曖昧,什么桃花劫,自然煙消云散。 就像那個故事里說的,老農愿意捐一個億,卻不愿意捐一頭牛,因為他真的有一頭牛。現在裴寧樂窮得一無所有,分出名義上的50%自然沒有問題。但等到她真的能開演唱會賺個十萬百萬的時候,讓‘經紀人’分掉一半,那還能沒怨言?鬼都不會信的好吧? 而在翻臉之前,以裴寧樂的實力……王衡覺得,自己絕對能吃掉一大筆。 于是他當場就在酒店里要來了紙和筆,又上網搜了一下經濟合同的格式,趕制了一式兩份的合同。當然,他也不好剝削得太過分,就跟裴寧樂約定,她當駐唱歌手的那點收入不需要給經紀人分潤。 在酒店房間里,這份能讓廣大職業經紀人無語凝噎的50%分成合同,就此新鮮出爐。 兩人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還摁了指印。 “好,一式兩份的合同,你拿一份我拿一份,咱們都保管好。” 王衡說完,就見少女伸出了右手。 裴寧樂:“要不要拉勾?” 王衡:“……” 裴寧樂:“不要嗎?” 王衡:“行吧,你高興就好。” 兩人用小拇指拉了勾,裴寧樂還特意說了句:“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王衡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忍住了沒吐槽——50%的分成比例啊,要是真的一百年不變,這丫頭得虧到死! 但裴寧樂顯然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她笑嘻嘻地對折了合同,塞進書包里,然后就繼續安心寫歌了。 王衡默默離開她的房間,走出酒店,掏手機一看,才發現有一條來自路琪的新短信。 【明天上午十點,來企鵝大樓報到。】 在這句話的后面,附著一串詳細地址。 王衡收起手機,自言自語:“先賺好這一波吧……” ————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