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都說人怕出名豬怕壯,這話一點也沒錯。 別的雜志社或許還能直接拒搞,可《小說選刊》這可是國家作協旗下的雜志,你若是直接拒搞了,只怕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不管是后世,還是現在,“穿小鞋”與“冷處理”都是存在的。 更何況,賀云還有更好的應對辦法,所以根本就沒必要直接拒了他們。 他們不是想刊載自己的小說《南飛》與《那山,那人,那路》嗎? 行! 那我就給他們再寫一篇短篇現實主義小說好了。 反正短篇小說不像長篇小說,最多七八千字就夠了,甚至微型小說,八百千字也行。 而且,正好這兩天他也在琢磨,是繼續創作現實主義小說,還是換一個新題材,比如科幻或是其他。 既然他們想要這類稿子,那就繼續創作現實主義小說題材好了。 不過,長篇是不可能長篇的,還是短篇為好,最好一兩千字就夠了。 而且小說情節必須充滿了哲理與教育意義,不能跟《故事會》與《讀者》雜志那般,通俗易懂,得和《收獲》與《十月》這類雜志所刊載的作品風格差不多。 “如此,那就只能寫這個了。”賀云小聲呢喃了一句,隨即將那本黑色筆記本從抽屜內拿了出來。 這個黑色筆記本就像是他的“金手指”一般,里面記錄了各種“奇思妙想”。 翻到第十三頁,賀云的指尖順著紙張向上,最后落在了左上角幾行用圓圈特意與周邊內容隔開的話上。 “昨夜凌晨,我輾轉反側,夜不能寐,回想起昨日,我與某國航空部門官員會談一事,心中感慨萬千,有激動,也有擔憂,既有興奮,卻無把握,用罐頭換飛機?此事咋一聽上去,仿如天方夜譚,不可信,但我偏不信……” 僅僅兩百來字,卻已然寫出了某人為了一件天大的冒險奇事,而生出復雜的心情。 沒錯! 這個小說片段正是不久前,賀云心血來潮,隨手寫下的,而原型不是別人,正是某位大佬。 說起這位大佬的傳奇事跡,那是三天三夜都說不完,盡管他幾次三番入獄,可卻是八十年代最出名的商界人物,沒有之一。 光是他那些“奇葩”想法,就夠后世之人津津樂道了,這還不算他的入獄經歷。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