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二天早上,朝辭就收到一條來自陌生號碼的短信,說是中午十一點半在學校附近的某家咖啡廳見面。 雖然這個號碼他不認識,但是從短信的用詞和內容上,想也知道就是那位許大佬說的秘書。朝辭的家底都被這人查得底朝天了,也不差手機號碼。 朝辭下了課就去這人說的那家咖啡廳赴約,等了十分鐘,秘書先生準點到達了。 秘書先生看起來很帥很有禮貌,但是說話卻是柔和里藏著強硬,不容拒絕。 朝辭接過了所謂的合同看了幾眼。 其實他也不是什么法律系的,翻來翻去也看不怎么懂。秘書先生也并不意外,直接跟他解釋道:“這是一份掛名合同,畢竟包養合同可不受法律保護。” 他解釋了一通,朝辭勉強明白了。就是說隨便給他套了個必須在許湛身邊的工作,合同上只規定朝辭要工作三年,每年許先生會支付他兩千萬的薪水,并沒有說明朝辭作為“被包養的小白臉”的義務。但是想也知道,朝辭想要逃的話,怎么說也得離開許湛身邊。要不然按照這份合同上面說的,讓朝辭呆在他身邊,那許湛估計有一百種辦法折騰得朝辭媽不認。 對于這點,朝辭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因此不管合同上有沒有規定“被包養的義務”,其實也沒有差別。 秘書先生說了半個小時,覺得自己都給朝辭掰碎了講了,這家伙應該放心簽了。誰知道朝辭拿出手機,點開掃描全能王就是對著這幾頁的合同咔嚓咔嚓一頓掃描,然后發給傅林。 【朝爹:兒砸,這就是那啥合同,你找人幫我看看有沒有什么漏洞,你爹反正也看不懂。急急急,等著簽字呢。】 【傅林:……】 【傅林:稍等。】 所謂一個富二代,傅林不可能不認識律法方面的人,但是這還是第一次他拿著包養合同去找別人看。可是想想這就是自家兄弟跳火坑的,他沒辦法阻止就算了,能讓這個火坑變得小點也是好的。因此就硬著頭皮把這個文件發給了他公司的一個跟他關系不錯的法律顧問。 他一發過去,對面就傳來幾個省略號,然后問他:【你要包養小姑娘了?每年兩千萬,比我年薪都高十倍,你有這么多錢?這是遇到真愛瘋掉了嗎?】 傅林……傅林比他還想發省略號。 想想還是算了,他總不能告訴人家,是他的兄弟要被那個威名赫赫的許湛包養,隨他怎么想吧:【你幫我看看這個合同對于乙方有沒有什么陷阱。】 【喲吼,對人小姑娘還挺好的啊?合著是你的真愛要被別人包養?這么悲慘的嗎?】 傅林對這個三十多歲的戲精無語了:【你少他媽給我廢話,等著要呢,半個小時內發給我!】 【這時間有點緊……行吧,我盡量。】 朝辭那邊,也很快受到了傅林的回復。然后對著笑容有點僵硬的秘書先生說道:“我朋友說大概要半個小時,麻煩周先生跟我一起等等了。” “沒事。”秘書先生勉強得說。 他沒想到朝辭一個大學沒畢業的在讀生,騷操作還不少。 兩人等了半小時,秘書先生的咖啡都續了一杯,朝辭才收到傅林發的消息,說這合同沒什么問題。 于是朝辭就簽了。 簽完后,秘書先生又告訴他:“您今天回去先整理一下必要的行李,最好在今天晚上搬進錦繡華府。” 啥,這還要搬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