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江芙蓉死后,原主終于對自己的處境產(chǎn)生了懷疑,她開始打探自己的契約。 沒有什么所謂的發(fā)大財,更沒有什么離勵志的傳奇人生。 她就是沒有任何人權(quán)的包身工,而這種包身工是滬市很低下的職業(yè),因為這是一種定期賣身的雇傭制度。 她簽的那三年契約,就是將自己的命廉價賣了出去。 同她解釋那人,還清楚告訴她現(xiàn)在的處境。 身為包身工,在她包身期間沒有人身自由,一切要聽命于包工頭,不準回家,不準到其他廠家勞動,甚至連父母親屬也不準來探望,全部工資歸包工頭所有。 包工頭則提供極差的食宿條件,她若是死了便得自認倒霉。 得知自己的命被掐在金姐手里,原主終于被嚇破了膽,再不敢同管事爭執(zhí)。 發(fā)現(xiàn)原主慫了,其他姑娘不是同情原主,而是伙同金姐一起欺負原主。 這可是她們匱乏生活中為數(shù)不多的娛樂。 原主受了刺激,每天精恍惚的活著。 發(fā)現(xiàn)原主的情況不對,姑娘們不但變本加厲的欺負她,還將自己的活都推給她。 有時挨了打,也會想方設法從原主身上出一口氣。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