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晉常在抹了把額頭上的汗水,好像下了很大決心似的才講了出來。 “是這樣,我不是剛當(dāng)選上化肥公司的總經(jīng)理嘛,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我這三把火也得燒起來呀!公司需要改革,需要錢。唉!不瞞您說,公司運營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否則的話,上級也不會逼著我們改革。我是正在發(fā)資金的愁,所以想到了孫泰發(fā)。” 說到這,他瞄了眼莫偉楠,見他不錯眼珠地盯著他,便又干咳兩聲繼續(xù)說道: “這個……你若不信,可以去問孫泰發(fā),之所以叫上雷蒙縣長,是讓他做個證人。” 晉常在的一番話,令莫偉楠心里打起了鼓。兩個老總在一起,肯定會談生意上的事,互相拆借是極有可能的,這樣的話題在他們之間不會少。 可是要讓一個副縣長來做中間人,他既不是管經(jīng)濟的,也不是管財政的,一個管政法的似乎有點兒過于牽強了,不倫不類。 莫偉楠當(dāng)然懷疑他所說的事情的真?zhèn)危@個事或許有。但憑他的主觀猜測,肯定不是主題。 “還有嗎?” 于是,他又將了晉常在一軍。 晉常在打了個哈哈,“再有就是一些雜七雜八的事了。” “國有企業(yè)借款不去找銀行,而去找私企老板,我還是頭一次聽說。不過這是企業(yè)間的運營,咱是門外漢,且不說這些。雷蒙縣長作為一個證人,難道你還要讓他為你做擔(dān)保嗎?” 莫偉楠覺得晉常在說的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他總覺得有些怪異,不合乎常理。 “不不不!肯定不會讓雷蒙縣長擔(dān)保。只是讓他證明我們化肥公司向?qū)O泰發(fā)借款這件事而已,僅僅是做個證,而不必負任何經(jīng)濟責(zé)任。” 見他如此解釋,莫偉楠也無話可問了。 此時,公司辦公室人員提醒晉常在9點的例會時間到了,讓他去主持會議。 晉常在便借機離開,可口頭上依然客氣著,讓莫偉楠二人在辦公室里待一會兒,開完會他再回來。 但看他那匆匆忙忙離開的樣子,恐怕他這個會到中午也散不了場。 莫偉楠和硯司墨對望一眼,再坐在這里已經(jīng)很無趣了,晉常在或許是故意在躲著他們。目前還不明白他為什么這樣做,可讓人很容易猜疑他的心里有鬼。 本來莫偉楠來找晉常在,除了問一問昨晚他與孫泰發(fā)等人談了些什么之外,還想從他這里了解一下孫梓淮的為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