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阁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第一百一十七章-《張公案》


    第(1/3)頁

    戶籍卷宗記錄,焦二所住破屋的原主姓蒲。

    蒲氏先祖蒲祖留在順太祖建元二年購得此屋,當(dāng)時有院兩進,正屋堂屋三間,廂房十二間,另廚房一,柴房一,廁房二,并田十二畝,入此鄉(xiāng)籍,但辦了客商文牒,田地應(yīng)該是租給了他人耕種,稅賦都按時交納,出丁則用銀錢抵扣。

    卷宗上只記錄了,某年某月某日,田屋祖人改為蒲某某,系原主蒲某某之子。直到本朝亦是如此。

    按照卷宗記載,最后一位屋主名叫蒲定,字繼守。按照本朝律,客居他處者,須五年回鄉(xiāng)重辦文牒,延而未至者,次年衙門會向客居之地核查,若未查得,本人又仍無音訊,便斷為失蹤,三年后田畝房屋即充為官用。

    蒲定最后一次重辦文牒在淳和二十一年,至圣五年斷為失蹤,至圣八年田畝房屋充公,至圣九年房屋由官府租給焦二。

    張屏在小廳中捧著謝賦帶來的冊子面無表情。

    謝賦緊鎖眉頭:“下官查了賦稅記錄,直到至圣四年,蒲定名下的田畝仍在交稅,抵扣出丁的錢也出了。丁錢可提前一年預(yù)交,但田稅都是當(dāng)年底結(jié)算。”

    也就是,至圣四年末,仍有人在幫蒲定交稅錢。

    是誰呢?租田的佃農(nóng),或是其他人?

    謝賦從張屏手中取回冊子,又翻了幾頁:“另外,下官還查到一事,大人請看淳和十二年這頁,這年蒲定的名字下角有個失蹤人口加蓋的圓印,但被涂抹去了。也就是他曾經(jīng)在這年被算成過失蹤。”

    可卷宗上寫得明明白白,前一年,也就是淳和十一年,蒲定剛重辦了文牒。

    為什么他又會被斷為失蹤?

    是不是戶房的人手一抖蓋錯了章?

    張屏的視線自冊頁上抬起,望向謝賦:“有無查過這一年的刑案卷宗?”
    第(1/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岱山县| 聂拉木县| 志丹县| 绥中县| 寻甸| 安多县| 南郑县| 潜山县| 东阳市| 区。| 遂溪县| 新竹市| 监利县| 清原| 大埔县| 额济纳旗| 渭南市| 松滋市| 通许县| 拉萨市| 阿合奇县| 湖州市| 西林县| 称多县| 湟源县| 德惠市| 萨迦县| 卢龙县| 青冈县| 抚宁县| 乌鲁木齐县| 巴彦县| 龙江县| 离岛区| 横山县| 确山县| 正蓝旗| 尉犁县| 壤塘县| 淮阳县| 铅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