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潘莉能不能留在學校,是貴校的事,和我們有什么關系?誣陷別人有罪,那實話實話,又有什么錯。” “你——” 方教授氣急,謝騫眼神清冷,卻又有洞悉一切的清醒。 “如果我們不鬧這一場,貴校會開除潘莉嗎?” 當然不會。 學校一般的處理方式,是低調掩蓋丑聞。 實際上音樂學院因為漂亮的女學生多,常年都是蓉城各大高校學生嘴里的八卦圣地,什么音樂學院門口停一輛車,引擎蓋上放上一瓶水,如果女生有意,就會上車……諸如此類的段子,編造者固然其心可誅,聽信者也是帶有偏見。 學校首先是不想事情鬧大,影響學校的形象,其次才是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學生要去夜場兼職,這種事只要沒有傷害到誰,學校其實管不了。 學生去當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好吧,苦主找到學校來了,又是難以安撫的暴躁脾性,學校的確會將當事人開除。 前提是得有證據! 不能是兩個半大孩子跑來學校鬧一通,學校就將涉世學生開除,那假如學生是被人冤枉的呢? 這些話,方教授當然不能和兩個半大孩子細說,她就說倆人沒有證據,要請倆人家長來對質。 請家長這種威脅,根本嚇不住聞櫻和謝騫。 一個是31歲的成年人心理,對家長沒有敬畏心,另一個家遠在京城,總不能一個電話打過去,讓家長坐飛機過來領人。 看著兩人軟硬不吃,方教授很是頭疼,外面的學生們鬧哄哄的,膽大的還趴著窗戶偷瞄偷聽。 這時候,接到消息的系領導匆匆趕來,聞櫻瞬間來了精神,大聲道: “我說的沒有一句假話,我不怕你們去調查,你們要是不信就帶潘莉去醫院驗尿,看看她是不是懷孕了,讓她說孩子父親是誰!如果是我冤枉了她,我登報向她道歉,如果我沒有冤枉她,學校就必須把她開除,要不然我每天都來鬧一場,反正我是未成年人,警察來了都只能口頭教育我!” 系領導腳下一滑,差點摔了一跤。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這樣用的嗎?! ——你這個小姑娘,真是過于優秀哦!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