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火箭推進器的技術在當時確實是非常先進的技術,可是這個技術除了德國人之外,還沒有人嘗試過把它用在軍事領域上。 那個時候的超級新星是英國的噴氣式發動機技術。 事實上,在當時的時代,噴氣式發動機確實不比火箭推進器差,甚至還更強。 在二戰時期,火箭推進器還無法實現載人飛行。而由火箭推進器制造出來的導彈,卻可以被噴氣式戰斗機攔截。 所以至少在二戰和更早的時期,噴氣式發動機才是明星。 德國人弄出的導彈實戰價值也不大,所以也就沒有在意馮·布勞恩的去留。 除了德國人上當了之外,德國之所以把馮·布勞恩送到中華聯邦,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的德國有可以替代他的人選。 軍迷們應該都知道,在二戰時期德國有兩款非常著名的導彈。 由馮·布勞恩帶隊研發出來的是v2,除了這個德國還有一個v1導彈。 看名字的話,這兩款導彈似乎是一個系列的。 可它們兩個其實一丁點關系都沒有! v1導彈是德國空軍組織研發的一款使用液態燃料的導彈。 v1和v2一個是空軍搞出來的,一個是陸軍搞出來的,兩個家伙連爹媽都不是一對爹媽所以自然沒有關系。 看它們兩個的外形就能看得出來,這兩者之間完全采用的是不同的設計思路。 但是為什么兩者的名字那么像呢?這還是當時的德國****戈培爾的鍋,當時的德國火箭彈是由戈培爾來命名的。 v指的是德文的vergeltungswaffewaffe(復仇武器)一詞縮寫,用這個名字命名意味著德國要用這種新兵器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敗雪恥,并向戰勝國復仇。 看得出來,當時的德國人對導彈這種武器的期望非常高。 然而,在這個時空,當德國投入了大量的金錢和資源到海軍上,德國人就必須在兩款導彈之中做一個取舍。 那么誰有這個資格和權力去決定兩款導彈的未來呢?當然就只有希特勒啊! 那個時期的希特勒正處在他個人能力的巔峰期之中,但是他畢竟不是一個軍工專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