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開庭日(中)-《穿越回案發現場》
白真給大家表明了自己刑警的身份后又解釋了自己來到這里的原因:“我受警察局局長所托,特意來此說明當天的情況。”
“當晚,我們收到一條消息景行與陳齊今晚將要在孤兒院進行人口買賣。得到消息后,我們立馬出警,以鑒定這條消息的真實性。那晚22:00左右,我們所有警員親眼目睹了一切過程。”白真開始講述,目光看向了坐在原告桌的景行,對其露出了一絲鄙夷的目光,“所以景行,你那晚是去做什么才經過的深山,大家都知道,你也最清楚。在眾目睽睽之下當眾撒謊,置法律于不顧,挑戰法庭上的威嚴你的臉面呢?”
景行被這一通話說的面紅耳赤,如今有警察作證他難以反駁。白真批判了他幾句后絲毫沒有放過他的意思,他繼續說下去:“你買走了一個和被告人同名同姓的孩子,白宇。買他的目的不是為了撫養,居然是殘忍殺害,這實在是匪夷所思,慘絕人寰喪盡天良的行為。”
“景行把小白宇綁在了副駕駛上,令他動彈不得也不能憑借自己的力量下車。這時候的景行把車速開到最快,自己選擇跳車逃走。可車上的孩子還在,再繼續開下去前面就是懸崖。可想而知,那晚若是沒有人救這個孩子將會是一個什么樣的慘案,從懸崖掉下去必定是車毀人亡。”
白真拍了拍自己身邊的小景行:“還好有他舍命相救,用自己的車身攔住了那輛即將掉下懸崖的車輛,否則后果不堪設想。倆車相撞后,他和孩子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傷,現在孩子還因為身體尚未恢復好,在醫院里修養。”
“景行跳車逃走后,我們出動了部分警力追,但深山里山路崎嶇不平,不一會我們就被甩開了。唯一追上去的只有給我們提供消息的白宇。大概半小時后,我們放棄了對景行的搜查。因為遲遲不見白宇的蹤跡我們打開了手電筒開始喊著白宇的名字。就這樣又過了半小時,有一個黑影倒在了我們面前,這才看到那個黑影是白宇,他傷勢很嚴重,已經快不省人事了,我們小心翼翼的把他抬上了救護車,經過了一晚的搶救輸血最終才醒過來。”
“我們在出警前,會對每個在場人員進行搜查,當晚我們搜到的白宇身上只帶了手機,我們敢肯定他當晚沒有帶刀子,案發現場的刀子也不是出于他。”
工作人員遞給了白真一件透明密封好的物品,里面是粘血的衣物。
“這是當天白宇所穿的衣物,因為沾滿血,在醫院脫下后便交由我們當做證據保管。這身衣服渾身上下只有一個口袋勉強能裝下手機。現場的刀我看到了尖銳而且刀身長,那樣長的刀子口袋是不夠用的,所以我敢推斷,這把刀子絕不會來自白宇。”
“我是市公安局第一警隊隊員白真!以上內容全部屬實!愿為自己的話負任何法律責任!”
白真陳述完畢,收起了敬禮勢,遞交了衣服證據和小白宇受傷證據給法官后便離開了現場。
因為白真的陳述直接扭轉了這一案件的性質,法官決定休庭,十分鐘后再議。
十分鐘后再次開庭,案件已經合并成了人口拐賣案,景行故意殺人案,白宇與景行互毆案。
審判繼續進行,主要針對的還是白宇景行倆人的互毆案。
江花作為目擊者已經做了偽證,很快就要被撤銷證人的發言權。
法官最后一次問江花說:“請說出那天發生的真實情況。”
因為中間休庭了十分鐘,景行和江花早就商量好了對策。當法官問起時只見江花緩緩站起,絲毫不慌亂說著自己第二次編好的臺詞:“也許是那晚太黑我沒有看清。但最重要的是白宇在臨走前還試探了景行的鼻息,之后就把他用枯樹枝埋上,法官大人,我可以理解為被告是想掩蓋尸體吧。那晚要不是我恰好經過,景行早就死在那里了”
這件事倒是事實,那晚白宇以為自己殺死了景行,便把景行的尸體用枯樹枝掩埋了起來。
原告律師開始補充發言:“被告白宇在醒來后,聲稱自己被景行捅傷,之后景行逃走。但事實是我的當事人被白宇捅了十幾刀,已經沒有力氣逃走。若不是遇到江花這個目擊證人,就會直接死在深山里。被告既然江做出了用枯樹枝掩蓋我當事人身體這一行為,就說明被告自己心虛,而且第二天還對警方說謊,所以我認為被告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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