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李氏為三十文,利索去村長,找來幾個幾證人,在村長提筆寫文書時,鐵大山說道,“村長,出戶條件麻煩你一并寫清楚,我自愿付給爺爺、奶奶三十兩,允我四兄妹獨立立戶,過年二老每人二套衣衫,十斤肉,過節二斤肉。 我爺爺、奶奶,我爹、我娘不同意;爺爺、奶奶要我付給他們二百兩,當買斷我們兄妹在鐵家的一切恩情!!以后你們鐵家人,所有人與我四兄妹無關,生不養,死不葬,這所有人包括我爹,鐵全富;我娘,程二好。” 村長聽完,駭然看向鐵三柱,遲疑問道,“真的?” 二百兩,在村長看來,一輩子都存不下來的銀子,這樣豈不是逼鐵大山兄妹去死嗎?! 只見鐵三柱點點頭。 看在喊鐵三柱一聲叔的份上,村長好心勸道,“大山兄妹是好孩子,不如你們收下三十兩,讓大山四兄妹出戶。你們若信不過,就寫下孝敬的文書,押在我這里,到時大山真的不給,再報官也行。他們作為孫輩,年節有肉,有衣,算是不錯,你們又何苦苦苦相逼?” 向來都是父養子,子養父,鐵三柱還有三個兒子,怎么論都是論不到鐵大山這個孫輩來出銀子供活。 鐵大山在出三十兩銀子的情況下仍然愿意年節給二老買衣買肉,這孝敬已經足夠。 在村長看來,二百兩,不可能拿出來的數字,三十兩能拿得出,已經很不容易,鐵三柱夫妻又何苦逼大山無路可走? 這是親孫,又不是仇人! “不行!!給三十兩就想出戶,想得美,出戶,他還能孝敬我二老?!我不信!!” 李氏知道自己男人難為自己跳出來當惡人,她不相信出戶還能孝敬她? 她只知道出戶就是二家人,她再是長輩也無權管鐵大山的事情,真鬧大,上公堂她也不占理。 李氏這一翻話,村長搖搖頭,不再勸,提筆按鐵大山所說的一一詳細寫入文書里,寫完后朗讀一遍,雙方確定無誤,簽字。 李氏夫妻為了三十文,二話不說簽文書,鐵全富夫妻也按下指印,過程順利。 村長的作用就是一個活著的公證公章,地買賣,出戶,等等,收銀子辦事,誰家的吵吵鬧鬧與他無關,他懶得理,鬧出人事,他才會管。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