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依然是一條橫線。 確定對方還沒把她從黑名單里拉出來,姜時初改發短信——【我要接戲。】 穆瀾回得很快—— 【想拍戲就拍戲,不想拍就退圈,姜時初,公司不是你家開的!】 公司確實不是她開的。 這一點,姜時初沒法反駁。 不過—— 她敲字回過去——【是你開的,不是嗎?】 所以,她能不能接到戲,穆瀾一個人說了算。 不等穆瀾反駁,姜時初又發短信—— 【明天我去公司看你。(????)】 那邊回了三個字—— 【不用來!】 為了強調自己的不歡迎,結尾處加上了嘆號。 饒是如此,翌日下午,姜時初仍舊出現在木蘭傳媒的樓下。 然而,大廈前臺打過電話,為難地看向她:“抱歉,木蘭傳媒說,姜某人和狗不得入內。” “我不信!”自己好歹幫穆瀾凈賺了兩個億,她不信穆瀾會這么冷酷無情! 前臺小姐建議:“要不,您先跟她們溝通好再過來?” 溝通,是不可能溝通的。 姜時初發現,穆瀾把她的號碼也拉黑了。 不經意地側眸,然后,視線被大廳墻上的指示牌吸引。 環宇世紀城a區。 木蘭傳媒,十九樓。 這是姜時初第一次清楚知道經紀公司的地址。 她簽給穆瀾后,為了賺錢,幾乎常年跟著劇組跑,只來過公司兩三回。 每次來,都是在保姆車上睡覺。 等她被穆瀾喚醒,已經在地下停車場。 姜時初看了眼自己拎著的裝鞋袋,抬頭與前臺四目相對,她露出了一個甜美的微笑。 十分鐘后。 穆瀾盯著茶幾上的拖鞋許久,實在盯不出一個洞來,這才看向沙發上的姜某人,還有她手里的第五杯橙汁,抽了下嘴角,也下達逐客令:“我手里今年的影視項目資源,已經全分配給公司藝人,你想拍戲,是不可能的。”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