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厲海是地靈根天才,資質其實還勝過其師一籌。可惜,玄陰教這么多年的底蘊,同時代拿不出第二份結嬰資源,讓他錯過了結嬰的合適年齡。 高層代表到齊后,楚天封才進入正題,商議應對獸王谷的策略。 不單單是司徒闌遇害的事。 魔道六宗近幾年有大動作,冥泉宗騰出手,支援另外幾宗。 正好在這個節點,獸王谷發動強硬反制。 “司徒闌遇害身亡,出手者是無間門近幾十年新晉的‘絕影真君’。” “絕影此人天賦異稟,尤為擅長潛伏刺殺,修成一門影子神通,可以較遠距離操控影子刺殺,威脅達到元嬰門檻。落單結丹修士被襲擊,很難抗衡。” “這次刺殺中,無涯殿揪出一名真傳弟子的內鬼。在烽國境內查處無間門一處據點,但核心人物提前轉移,只是緝拿了一位假丹修士,幾名筑基成員。” 楚天封先是交代了這起事件的內幕。 若非泄露消息,又有無間門的元嬰真君幕后出手。司徒闌作為楚盟主親傳弟子,等閑幾個結丹強手短時間奈何不了他。 “絕影真君?” 陸長安輕念這個名號,想到邢鵬的大表哥,當年的絕影舵主。 昔日剎海真君一役中,無間門損失慘重,只有絕影舵主逃過生天。 念在邢鵬死前的請求,陸長安那時給了昏死中的絕影舵主一條生路。 當時,陸長安只是結丹后期,看出絕影舵主氣運不凡,受無間門頂層栽培看中,也是有所顧忌。 他便以“天機道人”的馬甲身份,給絕影舵主服用療傷丹藥,留下一個背影名號。 時隔百年,當年的絕影舵主果然成就不凡,如今已經是無間門的大佬級人物。 …… 大殿內,對于獸王谷的反制對策,主戰派和主和派意見不合。 六陽真君沉吟道:“楚盟主揪出內鬼,打擊無間門據點,有一定成果。接下來數年,衛道盟三國加大力度,嚴查清理無間門內鬼,剿滅暗樁。等積累成果后,對外也有一個交代。” “清查無間門內鬼據點,一直是常態,豈能如此敷衍了事。魔道破壞潛規則,動用了元嬰戰力,我等必須給出對等的反制,至少要讓其付出同等代價。” 曾經出自血劍谷,山門破滅的魏真君,眉頭微皺,老化如橘皮的面部,露出不快之色。 金月真君冷笑道:“獸王谷這次反制出手,主要是找到名正言順的借口。一位元嬰長老被斬法身,魔道宗門采取措施是必然。本宮贊成六陽道友的策略,最好不要升級事端,應避免爆發修仙戰爭,對外有個交代就行。” “厲某認為,獸王谷的反制手段,與魔道六宗的總戰略有關。就算沒有黑羽真君的事,也能找到其他借口。這次出手或是試探我們的底線,分裂衛道盟內部。” 厲海作為結丹修士,措辭要委婉一些。 楚天封臉上古井無波,偶爾流露思索,沒有明確表填。 “陸真君有什么建議?” 楚盟主深邃平靜目光,豁然落到陸長安身上。 陸長安主寵相當于兩位元嬰戰力,在衛道盟擁有很大的話語權。 “陸某建議,衛道盟以此事為由頭,在邊境陳兵,調動高階修士,元嬰真君坐鎮。衛道盟進入半備戰的狀態,給予獸王谷足夠壓力。” 陸長安云淡風輕,卻是語出驚人。 金月真君俏臉一寒,沉聲道:“陸真君莫要開玩笑!難道為了所謂的顏面強硬,就要重啟修仙戰爭,置衛道盟千萬修士于水火之中?” “一念之差,失去回旋余地,或許就是萬丈深淵,會讓你成為衛道盟諸國的千古罪人!” “咳!金月道友言重了。陸某的提議,可不是針對司徒闌之死的單純報復。” 陸長安不由汗顏,沒想到金月真君言辭這么犀利。 不過,他們在座的這些元嬰真君,確實掌握著眾多勢力,無數修仙者,這片地界蕓蕓眾生的命運。 另外幾位真君,雖然有些驚訝,卻露出深思之色。 金月真君也回味過來,面色稍緩。 “陸真君的想法與本真君不謀而合。” 楚天封面露贊許,終于表態: “如果衛道盟安于現狀,不能給敵方帶來壓力。獸王谷或許會派出一兩位元嬰,包括四階獸王戰爭機器,去支援血靈門、幻魔宮。若是那樣,七國盟多面受夾,局面必然崩盤!” “一旦七國盟潰滅,下一個就輪到衛道盟。屆時完全失去命運的選擇權,淪為砧板上的魚肉。” 聽到此言,在座眾人心頭凜然。 哪怕是求和派也不愿意看到那種沒有談判籌碼、任人宰割的糟糕局面。 “陸真君此法可用,既可展示我們的強硬反制態度,又能給獸王谷壓力,不令其支援七國盟那邊的魔道勢力。” 六陽真君聲音沉厚,作為主和派,也選擇了贊成。 楚盟主、陸長安、六陽真君都表了態,其他修士自然難以反對。 不久后,衛道盟將要動員各大勢力,進入半備戰的狀態。 這是陸長安第一次參與衛道盟的重大會議決策,成為云巔之上的棋手,推動影響一方修仙地界的命運大勢。 …… 隨后半日,在座元老商議備戰狀態的人員、資源調度。 其中涉及復雜的利益關系,初期只能確定一個大概,后續還要具體商議,協調眾多修仙勢力。 會議結束后,各方代表離開衛道盟總舵。 陸長安選擇單獨留下來。 作為衛道盟的元老,在戰時狀態,他就算坐鎮此地修行,也未嘗不可。 “勞煩楚盟主,陸某可能要在衛道盟總舵逗留,修行一段時間。” 陸長安笑著道。 楚天封不禁有絲意外。 本以為陸長安有要事與自己商議,沒想到真打算逗留一陣子。 畢竟,楚盟主的親傳弟子,受陸真君的牽連遇害。這個時間點,雙方關系有些微妙,應該避免接觸才對。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