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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真實的歷史上,它從來不是聽起來這么溫情脈脈。
它往往發生動亂的年代,通過激烈的戰爭,最后由強勢的一方吞并弱勢的一方,最后由勝利者建立一種優勢秩序,并書寫最后的成果。
斑鳩的記憶中,太平洋對岸的那片土地上,從東周的戎夷狄羌到三國的匈奴百越,從兩晉南北朝的五胡十六國到唐末的五代十國,從元朝的人分四等到清朝的八旗制度……
所有的‘熔合’奇景,都是尸骨和血淚筑成的京觀。
至于大西洋對岸,熔合到最后連那些古老文明的只言片語都沒有留下,一部《荷馬史詩》竟成了難得的史冊,歷史學者手捧著《圣經》來考古……
四大文明沒有了仨,這就是融合的代價。
千百年來,一貫如此!
……
玻璃提交的‘東印第安人引進計劃’的‘熔合’目錄之下,第一句話便是:“為了讓東印第安人過上和我們一樣幸福美好的生活,我們有必要做如下安排……”
首當其沖的便是建立人民等級制度。
民分四等,從下往上分別為:移民、居民、平民和公民!
凡新遷入的人,論是白人、黑人還是東印第安人,一律為移民。
‘移民’統統需要編入旗戶,不享有任何權利,生殺予奪皆旗主掌握之下。想要獲得地位的提升,只有通過累計考功或者旗主的恩賞才有可能,類似于奴隸。
‘移民’考功合格之后可以升為‘居民’,到了這一步,便可合法享有生命權和有限制的財產權,脫離旗籍,可以軍隊服役,也可以工廠、種植園接受雇傭。考功累計達標之后,可進一步提升為‘平民’;
‘平民’已經算是正常人了,除了享受法律提供的相應保護之外,還可以享受教育、醫療、訴訟、不動產保護等相關的福利,也可以經商和從政。整個社會階層的上升通道都會為‘平民’打開,但是能不能實現階層上升,那就要看自己的本事了。
‘公民’必須是印第安人,每一個‘公民’都天然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和監督者,擁有刑罰上的豁權和重大公眾事項的知情權,他們天然是法官、律師、記者和整個國家的主人,甚至是聯合酋長國所建立十大托拉斯企業,他們都是天生擁有股份的。
玻璃的設計中,正常情況下,整個社會階層的結構,是一個動態的從金字塔形到橄欖型的不斷演化的,只要移民繼續進入,這個演化過程就不會停止。
但這個演化也并不是單向的,恰恰相反,如果有必要的話,橄欖型也可以向金字塔形逆向演化。
只要能為這個國家提供生產力,玻璃絕不會介意讓這個國家的80%人口都成為‘移民’。
聯合酋長國沒有奴隸,只有‘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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