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露華濃(五)-《將門權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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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明白原委的楚識夏簡直哭笑不得。
——
屏風后傳來程垣一聲痛苦的低吼,隨即是低低的啜泣聲。程家姐姐清醒了一會兒,和程垣說了幾句話又昏睡過去了。
程垣大步走上前來,撩起袍角單膝跪在了楚識夏面前,膝蓋骨撞得“哐”的一聲響。不同于在茶館里那次的賭咒發誓,程垣這次跪得心甘情愿。
“站起來。”楚識夏冷聲道。
程垣充耳不聞,抱著雙拳低頭,決絕道,“從今日起,我這條命就是大小姐的。若有一天大小姐要我去死,我程垣皺一下眉頭,便不配為人。”
“你這條命值多少錢?”楚識夏疾言厲色道,“站起來。”
程垣的腦子一下子沒轉過來,呆呆地仰頭看著她。
楚識夏穿著沉舟的黑衣,太過寬大的衣衫把她籠罩起來,像是一只被黑布包裹起來的玉石娃娃,看上去沒什么威勢。但就是讓人不敢直視她,就像沒有人敢于直視刀劍的寒芒。
“你活著對我才有用,我要一個死人干什么?打仗不靠陰兵。”楚識夏冷定道,“我說第二次了,我沒有給人當祖宗的習慣,我們楚家也不養狗——你聽懂了嗎?”
我們之間可以是殺人放火的同黨,可以是各懷鬼胎的上下屬,但你不是我的狗。
程垣自會說話以來就被教導要識時務,要逢迎討好那些大人物,借著人家多看自己一眼的機會往上爬。即便是跪著往上爬,也不要緊,笑貧不笑娼么!
世道如此,這算不得卑鄙。
清流名士看不起他這樣的人,視之如走狗;公卿貴胄也看不起他,拿他當使喚得順手的奴才。
漸漸地,程垣也忘記了,他是官宦之后,也曾有報國之志。
罷了罷了,那就庸庸碌碌地過這一生,也不是無法忍受。程垣就要認命的時候,云中楚氏的狼崽闖進了帝都,把這片混沌之地攪得亂七八糟。
程垣仰頭看著楚識夏仿佛映著雪光般的眼睛,想起了姐姐身上干凈的衣衫——那是楚識夏的衣衫,她把自己的衣服脫給了姐姐,所以才要沉舟的外袍穿。
他終于明白了楚識夏和那些帝都那些人的不同。
楚識夏要帶他去爭一片新天地,不必攀附權貴、不必曲意逢迎,只要有才干有忠心就能得重用的朝堂——簡直跟做夢一樣的地方,仿佛只存在于史書上所記載的太平盛世。
程垣很愿意追隨她,他受了楚識夏的好處,自然也要表一表忠心。
但楚識夏呵斥下跪的程垣,要他站起來,大聲告訴他,他不是任何人的狗——楚識夏把他看作一個人,不論是同黨、盟友或下屬,但程垣終于不必再做狗。
他可以挺直腰板,去做一番事業。
“謹遵……大小姐教誨。”
在后世的記載中,武定侯程垣是個奇怪的人。
史官說他“家風有疑,其父乃真小人也”。
但歹竹出好筍,這位終日里為帝都當紅貴族子弟鞍前馬后的少年,在戰場上居然勇武非凡。史書記載中,他在戰場上曾身中三箭而不下馬,誓死護衛楚氏王旗直沖北狄中軍,最后斬下敵方上將首級。
他不愛權勢,也不喜錢財,最擅長沒事找事的御史也只能罵他“殺戮太多,無好生之德”。按他的家世背景、父兄師承而言,說他是脫胎換骨也不為過。
武定侯程垣,是“明英五杰”中最后去世的人。
史官評他“韜光養晦,英武剛烈”。
史書沒寫的,是祥符四年春末,云中為帝都點燃的這粒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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