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如此這樣我就放心了!” 李茶得松了一口氣。 見目的達到,李茶得臉色也是有些笑容。 “這么說,楚文先生是愿意和我們海蝶簽約了?” 李茶得繼續問道。 “當然,”李牧代替楚文點了點頭,隨后道:“不過,合同的一些細節,我們還要商談一下。” “比如具體的資源、歌曲版權等等。” “那是自然。”李茶得點了點頭,隨后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合同遞給了李牧,“這是我們擬好的合同,還請仔細查看。” 李牧接過合同仔細的查看了起來。 一番檢查過后。 發現這份合同非常符合標準,沒有什么坑,李牧也是滿意的點了點頭。 心中已經認定海蝶音樂了。 不過。 李牧并沒有馬上答應簽約。 反而是讓手下的人把合同交給了公司的法務。 這些學習法律的人更能發現他們發現不了的漏洞。 必須得等專業的人檢查完才行。 這又過了一段時間。 李牧發揮著自己的交際能力,和李茶得相談正歡。 過了差不多半個小時。 法務把合同遞給了李牧,小聲的說道:“李總,合同沒問題。” “嗯。” 李牧點了點頭,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起來。 向李茶得伸出了手,李牧笑著道:“李茶得先生,合作愉快!” 李茶得眼神一亮,心中懸著的石頭也放了下來:“合作愉快!” 隨后。 李牧找到了楚文,一行人當天就把合同的事情簽訂好了。 自此,楚文的海外音樂發行權落下了帷幕。 楚文簽約海蝶音樂公司。 簽約費三千萬美金! 合華夏幣一億八千萬! 而且。 簽約后的每年,楚文都需寫出五首歌。 歌曲的版權全歸楚文所有,但海蝶擁有翻唱權。 為此,海蝶愿意每次支付五百萬美元的翻唱費。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個歌手想要翻唱楚文寫的歌,都需要支付五百萬美元的翻唱費。 當然了,這是終身制,而不是只唱一次。 還有的就是,楚文在海外發行的每首歌曲,海蝶擁有百分之一的發行費。 對此,海蝶需要付出相應的資源幫助楚文進行發行和宣傳。 兩方可謂是各取所需,都感覺自己賺到了。 這是一次雙贏的合作! “楚文先生,合作愉快!”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