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幾位閣臣在東書房與皇上商議的情形很快就傳遍了京師城。 與先前的傳言相比,這一次就是鐵板釘釘了。 吏部醞釀初議,都察院復核,內閣決定,皇上御批,這就是四品以上官員的必走程序。 如果是四品以下的官員,則是文選司和考功司商議醞釀,吏部尚書并侍郎合議提出意見,都察院復核附署意見后提交分管吏部的閣老,若是分管閣老無異議,便可提交內閣決定,屆時直接由皇帝用印即可,當然皇帝亦有否決權,只不過四品以下的官員皇帝都未必能認識,所以否決的幾率極小,幾可忽略不計。 這里邊還有一些約定俗成的規定,比如如果分管吏部閣老否決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意見,吏部尚書有權再度提交。 此時一般分管閣老會提交內閣,但如果該方案被否決,那么吏部尚書一般需要辭職以表示謝罪。 這個否決既可能是被內閣否決,亦可能是被皇帝否決,所以很多時候皇帝如果對某位尚書不滿意,就可以通過這種情況來逼迫尚書辭職,同樣某位閣老對自己分管部門的尚書不滿意,亦可以此法,哪怕內閣通過,只需要說服皇上否決,亦可迫使尚書辭職。 再比如,三品以上官員基本上就不是由吏部醞釀了,而是直接由內閣醞釀決策,提交皇帝御批了。 同樣都察院在其中也有重要作用,如果都察院否定吏部人選,那么就需要提出具體理由,如果吏部不接受,亦可強行提交,但如果因此人選沒通過,吏部亦需要為此負責,同樣如果內閣沒有認同都察院的意見,那么都察院負責的相關官員亦會為此辭職以示負責。 現在吏部、都察院和內閣、皇上四關走完,這就宣布正式形成決定,只等吏部正式宣布出官憑,通知馮紫英卸任交接那邊永平府同知事務,同時回京走馬上任即可。 按照朝廷規制,這一般是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三到五日之內完成交接,永平府這邊需要練國事來接任,同樣馮紫英還需要返回京師城,去順天府衙接手府丞掌管的事務。 東書房上級決定的第二日,汪文言的快馬就迅速到了永平府,馮紫英這才確認自己的確要回京了。 一切都基本上按照最初的設想,練國事來接手,這是馮紫英最滿意的,若是沒有一個合適的人來接手,馮紫英還真不放心,甚至寧肯不走。 現在塵埃落定,朱志仁赴鴻臚寺擔任鴻臚寺卿的消息也已經傳了過來,這意味著幾乎在同時,知府同知同時要卸任,這還需要一些時間來錯位,以便交接。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