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嗨,lia,我給你發了幾章,你先看看。” 十分鐘后,電話響了 “matthew,你趕緊把整本書給發過來,剛剛編輯看過了,如果整本書都能保持這幾章的水準,我可以明確地答復你,今年的斯特林普杯就是你的了!” “現在?不,不,我可沒那么快,我得打出來才能發。你知道我是用手寫的。” “你別打了,直接把文本拍照,我們來解決!” 馬修覺得自己給自己挖了個坑,他哪里有什么手稿啊? 咋破? 有了!他特意找出一張從萊丁國王音樂學院買的稿紙,上面有水印,用他最潦草的筆跡寫下了一些內容。 還假模假樣地在上面涂涂改改,好像是經過了修改似的。如果不仔細看的話就連他自己都不一定看得明白。 稍后,格洛麗亞的電話就來了, “matthew,你就不能認真寫字嗎?萊丁語不是要比你的母語寫起來容易多了?整個編輯部里連蒙帶猜的都搞不清!”格洛麗亞抓狂的聲音從電話中傳了過來。 嘿嘿,看不清就對了! “淡定,淡定,lori,你想啊,如果我的精力都花在寫字工整上,我就沒法專注于思考了,怎么還能寫得出這樣的東西呢?” 他說的好有道理,她都無言以對了。 “那你立刻,馬上,就去打!” “遵命,我的女神!” 馬修從善如流,為積分,拼手速! 今天 可惜兩世為人的他,到底是沒訓練過,絕對是手殘黨。一小時,在有的抄的情況下,也才打了1500個詞都不到。 這要是讓他抄本列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羅曼羅蘭的《約翰克里斯多夫》這種百萬長篇,黑牛喝得再多也撐不住! 這個打字的基本技能還得再加強。 這一天,馬修打字打得昏天黑地,住對門的秦紫云都過來看他過兩次了,都看到他在電腦前奮指疾舞。 最后妹子實在看不下去,愣是把他拉去自己那里吃飯。 “馬修哥,你這一整天窩在電腦前干什么?” “正在寫本書呢!你要不要看看?” “好啊,好啊,馬修哥你好厲害啊,既能寫歌又能寫書。不過你先吃完飯,再休息一下吧。”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