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王弼通一臉秉公辦事的姿態(tài),問道:“他為什么打死你的人?” 王再興回答道:“回稟王縣令,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帶著人來討債的......” 當即,王再興便開始闡述。 他闡述的內容,就是表面上發(fā)生的一切。 等說到李嘯天打死了他的人后,王再興才道:“王縣令,即便彩云軒酒樓的人出于好意,要阻攔我們追債。問題是,酒樓也不該這樣吧。” “酒樓如今,打死了我的人,出了人命,但酒樓不愿意賠償,這事情懇請王縣令,為小民·主持公道。” 王弼通點頭,目光一轉,再度落在了沈念的身上。 王弼通是聽聞過沈念的大名的,此人是幽州王看管彩云軒的大總管,也是幽州王的女人。 “沈老板,王再興說你不愿意賠償。這事兒,你怎么說?” 沈念不卑不亢道:“王縣令,王再興說了要一萬兩作為賠償。雖說我酒樓的員工,打死永興賭坊的人。可是之所以有了這沖突,實際上是因為王再興帶人闖入雅室內,發(fā)生了沖突。” “我的人前往阻攔,雙方斗毆中,才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 “這事,還真怪不到李嘯天。” 沈念正色道:“所以呢,并非我不愿意賠償,是這樣的賠償,完全屬于訛詐。這已經不是賠償,是要借機生事。” 王弼通聞言,看向王再興道:“王再興,你真的不改變條件,必須一萬兩銀子才能和解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