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最重要的是,祖宗家法不可逆,我等確實應遵太宗之志,隆興佛教,而不是采取一刀切之策,令佛法佛事難以存續(xù)?!? “但是——” 這兩個字,拉的聲音極長。 “但是,臣在不禁僧尼經商、不罷崇佛之策、不違祖宗之法的前提下,仍想到了一種管理天下僧尼的方式。” 聽到這個“但是”,官員們都不由得緊張起來。 包拯接著說道:“臣以為,僧尼經商仍可繼續(xù),在不欺民不違大宋法令的前提下,甚至可引入官招商之策,令官衙幫助寺院經商,但必須要設立一個能夠掌管寺院錢財的監(jiān)管衙門?!? “佛為普濟天下蒼生而生,眾僧所得盈利,不應歸于私人?!? “臣建議,在三司新設寺務總賬官,寺院一切收入開支,皆入寺務庫。另設數名僧官,作為經商主理者,其他僧人則是專心研究佛法、法事。寺院日常運營監(jiān)管則交由當地州衙主管。寺院所得之錢,皆惠及于民,不作他用……” 包拯慷慨激昂地說了一大堆。 官員們也都陸陸續(xù)續(xù)聽明白了。 僧尼可繼續(xù)賺錢,但賺的錢都要進入三司寺務庫,而非他們個人的口袋。 寺院經商盈利,需惠及于民,可賑災,辦學、印刻書籍等,不為得錢,只為彰顯佛學普度眾生的境界。 就像各個州縣的州學、縣學,乃是惠民之所、滿足百姓所需的地方,而非賺錢自用之地。 簡單來講—— 以前,僧尼們是在薅朝廷羊毛。 而現在僧尼們不但要為朝廷放羊,而且得到的所有羊毛都要上交,由朝廷統(tǒng)一處理。 如果不同意,那就取消僧籍,銷毀度牒。 從此以后,再做僧尼,不會有那么舒服了。 那些本來準備與包拯杠一杠的官員都傻眼了。 他們發(fā)現自己竟然無法攻擊包拯。 包拯這個策略,既沒有違背祖宗家法,也沒有詆毀僧尼的地位,只是新設官職,限制了僧人們的盈利亂象。 僧尼經商的目的,被迫變成:以佛法普度眾生。 并且,只能有這么一個目的。 就在這時,一名官員似乎要站出來。 但在他踏出半步后,不遠處的眾臺諫官們齊齊回頭。 唰!唰!唰! 臺諫官的眼神里都帶著一抹殺意,直直地看向那名官員。 那名官員頓時遲疑了! 他若不能自圓自說,這群臺諫官將會將其懟得名聲掃地,甚至成為笑料。 如今,臺諫官的殺傷力甚是可怕,誰都不愿嘗試。 此名官員干咳兩聲,又將邁出的腿收了回去,然后低著腦袋,就當作沒有任何事情發(fā)生。 而此刻。 趙禎的臉上,則是露出滿意的笑容, 往昔,朝堂解決問題的方式基本都是:出現問題,官員推諉,中書/三司認錯,強行攤派官員解決問題,問題沒解決,趙禎和稀泥,被攤派的官員背鍋外放……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