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你最想要的是怎樣的結果?” “當然是我們一家人能和睦相處,不再因為金錢產生隔閡與糾紛,我也希望我的大兒子能更加善良一點,對他的弟弟好一點。” “那你愿意將全部家產都留給大兒子繼承,以此來換取他日后對小兒子的照顧?” “……我已經不敢期待他有這么好的善心,這也是我一直糾結的地方。” “那你更想將財產交給年幼的小兒子?” “他還是太小了。” 話說到這里,哈斯塔已經明白中年男子的想法。 他更想將自己的財產分給小兒子,只是礙于大兒子可能會沖動行事,他才會因此陷入苦惱。 想要解決他的苦惱也不難,只需要讓他將財產繼承這件事拖到小兒子長大就行。 “你可以將財產分成大小兩份,然后找一位優秀的公證人替你完成公證和保護這筆財產,等到十年或者你離世后,再讓公證處按照你所立下的意愿,對財產進行分配。” 哈斯塔給出自己的小小建議,盡管這樣做對大兒子有點不公平。 可這不是他這位律師該考慮的事情,他只是在魯恩法律允許的范圍,按雇主的要求保障他們的利益。 如果今天來這里找他尋求幫助的人是中年男子的大兒子,那么他也會盡可能在魯恩律法的范圍內,為大兒子爭取更多屬于他的利益。 在這一方面上,律師的態度還是很平等的。 中年男子遲疑道:“可財產繼承權不應該獨屬于大兒子的嗎?那些貴族老爺們都是這樣做的。” “首先你不是貴族,你家里沒有爵位需要繼承。其次,魯恩律法在這方面對貴族與平民的要求不一樣。最后,確保長子的優先繼承權也是要有一定先決條件,哪怕是貴族老爺們。” 哈斯塔娓娓道來:“如果長子在各個方面都很拉胯,比如他極度不孝順,名聲很差,人們對他評價很低,那么也是可以換一位更加優秀的繼承人。” 魯恩律法在這方面,同樣給貴族們留有一定的余地。 至于中年男子這類平民,他的財產分配并不值得被律法所真正保障。 也可以換一種說法,在分配財產這件事情上中年男子擁有比貴族們更大的自由空間。 “那,如果公證處在以后的日子里貪走我的財產,我該用什么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中年男子已經有所意動。 這一點,哈斯塔就無法保證什么,哪怕將錢存進銀行里面,也可能被貪走。 “無論哪個行業都有值得信賴與不值得信賴的人,只能希望你能找到一位真正公平正義的公證人。” 中年男子沉默許久,而后起身脫帽行禮道:“多謝您的指引。” “能對你有所幫助,就是對我最大的贊美。”哈斯塔笑著回應一句。 “我想我應該為此事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鎊做為報酬,可這樣又覺得是在侮辱您高貴的品格。” 中年男子臨出門時突然冒出這么一句話。 “……” 哈斯塔面色平靜,心中無語。 過了一分鐘休息時間,外面就走進來第二位求助者。 聽聲音是一個女士,她的苦惱是丈夫出軌的離婚問題。 這個問題并不難解決,不是離婚就是繼續湊合著過。 當然情況激烈的話,也可能因此衍生成一場家庭兇殺案。 這位女士已經不想跟現任丈夫繼續過下去,想以此事為自己跟孩子換取更多的經濟補償,這是很合理的訴求,也受到魯恩律法的保護。 但兩人在經濟補償這個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