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法庭上,為受害者辯護的年輕律師面帶微笑聽著法官顛倒黑白,卻始終一言不發。 很快,伴著遇害的姐弟的父母的慟哭聲,韋濟尼埃舉起法槌,宣判道:“本庭宣判,魯納歇強煎殺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就在他手中的法槌將要落下的瞬間,年輕的律師突然站起身來,高聲道:“這是一個非法的判決!你在踐踏法律!” 韋濟尼埃搖頭,這種亂嚷嚷的年輕人他見多了,當下輕蔑地一笑,對法警揮手:“把這家伙趕出去!對了,他叫什么?他隨后將受到侮辱法庭的指控。” 律師毫不退縮道:“我叫丹東!喬治雅克丹東,你盡管控告我吧!” 他又將幾張紙高舉過頭頂:“但法官先生,你得先解釋一下,這些信是怎么回事!” “信?什么信?”韋濟尼埃看著那幾頁紙,覺得好像有些熟悉,突然臉色一變,那好像是自己寫給瓦雷耶爾的信!怎么落在這個律師手里了?! 信,自然是警情處交給律師的。 不久前,約瑟夫偶然聽富歇提起“魯納歇案”的受害者的律師名叫丹東,便立刻讓人去查了高等法院的注冊律師,得知其中只有一個叫“雅克丹東”的。 也就是說,這個年輕律師就是后來的那位雅各賓派領袖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