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審判的過程當然十分順利。 除了夏本俊一直嚷嚷著‘不服’,他也是受害者,“我也是被騙了的,憑什么就可以對她葉淑華從輕發落?憑什么她說她從頭到尾什么都不知道,你們就相信,我說你們就不信?” “別跟我扯什么有姓金的姓于的為她作證,誰知道他們是不是被收買了?” “葉淑華她不也沒死,現在還活得好好的嗎?我怎么就謀殺她了,我真要謀殺她,當時有無數種辦法,也有的是機會。” “但我都沒動手,只是把她綁了起來。那就不能說我是謀殺,最多也就是家庭矛盾而已!” “反正不該把我判這么重,我不服,死也不服!我一定要上訴,上訴到改判為止!” 之前只是離婚,不公也就算了。 ——當然,也是因為夏本俊很快遭受了一些“特殊”的待遇,讓他不敢再嘰嘰歪歪。 可現在不一樣,現在關系到他的整個后半輩子。 他如果今天認了,之后可就再沒有機會翻盤,只能在牢里待滿十五年了。 到時候他都六十五了,出來后要怎么活? 甚至,他還能有命出來嗎? 原來法官一審判了夏本俊特大詐騙罪八年,故意謀殺罪因為性質惡劣,也是八年。 然后兩罪并罰,共計十五年。 比金祥身為整個特大詐騙案的第一主謀,判了十年還要重。 也就難怪夏本俊狗急跳墻了。 可惜就算他自己,心里也知道他怎么跳都是沒用的。 畢竟證據確鑿是事實,他還請不起專業得力的律師,所謂的他要“上訴”,當然是他的權利。 但最終結果會不會改變,可不是由他無能狂怒的叫囂幾句,就能決定的! 除了夏本俊被判十五年,金祥被判十年。 還有于麗琴被判六年,夏本安被判九個月。 至于葉淑華,因為她認錯態度良好,愿意賠償的態度也十分積極。 還在法官判定不該她承擔受害者們已經減少到最低的損失后,仍提出愿意捐款二十萬,援助山區的貧困學生們。 于是最終被判半年,緩刑半年。 比夏初預期的結果,還要好上一些。 自然從葉淑華本人,到葉學明林愛群再到夏初,都是如釋重負,喜形于色。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