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來人!把那里給我清理一下,本官要閱卷!”沈原伸手一指幾位教諭抄寫榜單的那張桌子,上面還放著剛剛寫了一半的榜單。 沈原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要把剛剛認定的排名全部推翻! 出現(xiàn)這樣的事情,是沈原沒有想到的。 也許,是因為沈原初任云州經(jīng)學(xué)的原因,這些人可能欺他不懂。也可能因為機緣巧合,但無論如何,沈原都要把這件事徹查個清楚。 這張署名為柳溪村士子趙承的試卷,從帖經(jīng)開始,就無一錯漏,雜文部分的《桂花詩》更是出眾,如果換了一張普通的考卷被黜落情有可原,至少在文中挑些錯處可以當做借口。 但偏偏就是這樣一張優(yōu)秀的考卷被黜落,想找個借口都找不到,分明就是把主考官往火坑里推。 沈原強迫自己靜下心來,去看試卷的最后一部分判文題,看這名叫做趙承的考生是如何作答的。 “王某殷富,劉某家貧。王某乃用錢百文,雇劉某掏井。井崩壓劉某致死,王某乃不告官司,懼惶之間,遂棄劉某尸于青門外。武候巡檢,捉得王某送官司,請斷。” 判曰:“家途窘迫,特異常倫,飲啄無數(shù)粒之資,棲息乏一枝之分。遂乃傭身取給,肆力求資。兩自相貪,遂令掏井。” 沈原點了點頭,判辭把兩人的前因后果講得很明白,繼續(xù)看下去,判文寫道:“劉某乃井崩被壓,因而致殂。死狀雖關(guān)崇言,命喪實堪傷痛。自可告諸鄰里,請以官司,具彼雇由,申茲死狀。豈得棄尸荒野,致犯湯羅?” 這是指出了王某不該棄尸于野,把一件意外事故變成了犯法的事件。 如果僅僅是如此,也算不得優(yōu)秀考卷,該生還在題后寫道:“雖復(fù)送官,仍恐未窮由緒。直云壓死,死狀誰明?空道棄尸,尸仍未檢。” 這是在質(zhì)疑死者的死因到底是因為什么,在沒有明確死因的情況下,不應(yīng)該隨意下定判辭。 “檢尸必無他損,推壓復(fù)有根由。狀實方可科辜,事疑無容斷罪。宜勘問得實,待實量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