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用途
1、申請簽證使用;
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
3、就業考試。
工作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相關工作經驗是指這個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的經驗,和基層工作經驗不同。用勞動合同或者工作單位的證明。社保沒什么用。必須是能證明你工作經歷的材料。
2書寫格式
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從事_____________(專業)相關工作 年,其主要工作經歷如下:
1.起止年月;2.在何崗位;3.從事何專業工作;4.獲何專業;5.技術資格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經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我單位對本證明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3辦理方式
一、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托朋友公司代為辦理
優點:免費 缺點:辦理時間較慢(有些企業是不愿意開或者開起來要等很久)搭人情
二、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如:北京***但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
優點:快速,省心 缺點:花費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