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俾斯麥一上任,就燒包的跑去了議會做演講,他挺胸抬頭,顯得信心十足,如同一頭斗牛,俾倪四方。 “德國所指望的不是普魯士的自由主義,而是他的武力!當代的重大政治問題不是用說空話和多數派決議所能決定的,而必須用鐵和血來解決!” 他發表了他著名的鐵血演說,但是毛用沒有,這演說很出名,是因為他很能體現俾斯麥的政策,但實際上這演說根本就沒起到任何作用。 議會投票,代表們的投票結果是251票對36票,軍隊三年服役期以及預備役延長至五年的提案又被否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國王已經解散過兩次議會,每次新選出來的議員,反而比上一次更加反對軍事改革。 但俾斯麥宣布休會,復會后,俾斯麥對議員們發表了在普魯士關于王權和議會代表之間關系的演說,他表示,如果議會否決國防所需資金的議案的話,國王將責令政府按先前的法律標準征稅,他作為國王的宰相,不是議會所任命的,議會無權解雇他。 俾斯麥說:“普魯士王權還沒有完成她的使命,在這兒,王權不準備僅僅成為你們制定的憲法大廈的裝飾品。” 俾斯麥發言完畢,然后各派議員先后發表演說,表達意見。 俾斯麥坐在下面,根本懶得聽,干脆拿起筆來給自己的友人寫信:“這兒就是議會現場,我正在給你寫信,我正在聽(議員們的發言)……,聽那些極其幼稚的、興奮的政治家們在發表那些極其愚蠢的演講,……。這些言語的口水仗不可能統治好普魯士,……,這些人在某些方面是相當出色的,有一些一知半解的知識,是典型的德國大學教育出來的產物,他們的政治水平如同我們在學生時代的水平。” 俾斯麥根本看不起這些議員,他也沒指望說服這些人,他來議會完全是為了履行程序,根本不打算讓議會批準他的提案,否則他就不會用鐵血演說來刺激這些人,而是應該委曲求全的游說,更不會用王權來挑釁,這些社會黨不就是抱著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對王權充滿了仇視的人嗎。 聽說俾斯麥的提案也被否了,國王問他打算怎么推行改革。 俾斯麥狡詐的說道:“憲法第109條規定,在通過新法律之前,按照舊稅率執行。” 國王點點頭。 是這個意思,新法律出臺前,當然要按照舊法律執行了。 俾斯麥又道:“議會依仗的,不過是憲法第99條,規定預算必須得到國王和議會得審議和批準。” 國王又點點頭,稅能收上來,但議會不批預算,這錢怎么花? 俾斯麥道:“可如果預算不能得到批準呢?那么憲法就出了缺口,因為國家要運作必須花錢,既然預算無法通過,那么政府就可以自己決定該怎么花。” 國王皺起眉頭,這明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手段,不是無賴嗎? 政府能收到稅,錢也在政府手里控制著,議會只能通過憲法來約束政府行為,但議會不可能手把手管著政府,俾斯麥想花錢,其實議會是控制不了的,但這就等于政府公開違反憲法。 “你一定會被絞死的!” 第(1/3)頁